为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突出重点、上下贯通抓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部署要求,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联合督导组对“解决重复医学检查检验、加重群众负担问题”开展督导检查。
10月28日下午,由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黄兴黎、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李达、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杨林洁、省临床检验中心专家苏敏、省超声质控中心专家曹维涵组成的督导组到大理州人民医院开展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督导检查。
州人民医院院长李才锐,州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科科长段庆杰,州人民医院医务部、门诊部、超声科、检验科、放射科、急诊医学科、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州人民医院医务部副主任张旭汇报目前州人民医院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步规划;各科室相关负责人就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具体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汇报及交流。
与会人员一同就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探讨与交流。督导组组长黄兴黎巡视员强调,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前提是要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医院要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检查检验质量控制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医患沟通,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座谈结束后,督导组分别到检验科、超声科、放射科,通过实地检查、现场提问、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医院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在检查过程中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按照《抓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工作提示》《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全省三甲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大理州人民医院通过召开中层干部专题会议,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作培训;制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开展全院培训,全面部署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等,积极、有序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减轻就医负担,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文/ 图:李丽梅
编 辑:李丽梅
审 核:赵德美
终 审:段映辉 李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