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发文制定《云南省“十四五”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试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落实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提升残疾儿童服务质量,2021年至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我省从2021年开始早期干预补贴标准为2.4万元/人/年,后续年度补贴标准原则上参照2021年补贴标准。
0~3岁儿童大脑发育迅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尤其是出生后的第1年,如果在此阶段对高危新生儿进行行为神经发育的早期干预,可降低后遗症的发生。
1、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条件的0-4岁听力、肢体等残疾儿童。
2、家长有较强参与意愿,能够积极配合试点工作开展。
1、家长培训
为残疾儿童家长提供有关儿童养育与教育知识、康复基础知识与技能培训及心理支持服务。
2、亲子同训
(1)在家长的参与下,为残疾儿童提供一对一的功能训练、家庭康复训练示范与指导。
(2)围绕健康、语言、社会、艺术、科学等领域,以亲子游戏等方式,组织开展亲子集体互动活动。
(注:以上培训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5分钟,每年不少于10个月。)
3、家庭环境评估与康复指导
采取入户访视等形式为残疾儿童家庭提供家庭环境评估、康复训练指导。每半年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45分钟。
1、到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康复医学科儿童康复病区进行诊断、评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根据评估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患儿填写康复项目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诊断证明(评估后医院开具)、儿童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册(儿童和监护人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4份)、儿童照片(1寸2张)
3、家长将以上资料带到户口所在地的残联(市残联或各县残联)进行盖章审核。4、审核通过后带上申请表、户口册复印件、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儿童医保卡复印件及原件、儿童照片到康复医学科儿童病区住院治疗。(注:需持续进行康复训练的儿童,在救助年龄范围内,每年可申请1次救助项目。)
病情诊断、评估是否需要住院
填写申请表、准备资料
当地残联申请盖章
带申请资料及病案资料住院治疗
儿童康复治疗目的:就是利用各种现有的医疗手段,进行全面、多样化的康复训练,促使他们在运动能力、智力、语言、沟通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诸方面得到最大的改善和充分发挥残存功能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提高他们的日常生活、心理应变、社会交往、娱乐以及将来接受教育、融入社会和从事某一适当职业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治疗原则:早期发现、早期康复治疗,争取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儿童康复病区位置: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门诊楼3、4楼。
咨询电话:0872-2110118。
文/ 图:许倩倩(康复医学科儿童病区)
编 辑:李丽梅
审 核:赵德美
终 审:段映辉 李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