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古城 |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文摘   2024-11-11 20:17   北京  


法治古城

街道法治宣传主题专栏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辖区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街道开设《法治古城》专栏,搭建宣教平台,营造全社会良好的法治氛围,扎实推进法治古城、平安古城、和谐古城建设。




工资、奖金、继承的遗产

人身损害赔偿、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
……
以上这些
您知道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不是吗
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
观澜君邀请
公证员结合具体案例
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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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案例详解
李某与配偶张某
在婚内全款购买的一套房屋
登记在李某一人名下
李某将房屋为公司款提供抵押担保
需要配偶张某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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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京司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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