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维护隆阳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资源安全,请全乡师生、家长携手护林,共建我们美好家园。
一、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隆阳区森林草原防火期为 2025年 12 月 1 日—2025年 6 月 15 日,其中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 2025年 2 月 1 日—4 月 30 日。
二、从事生产性用火要报村、乡批准,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勿带火种进行林区。
三、家长(监护人)要密切配合学校,抓好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四、清明时节,全区师生、家长要大力推行文明祭扫,用鲜花等物品替代陈旧的焚烧纸钱行为,在扫墓期间勿带火种进山。
五、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其它年级绘画)、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班团队主题活动、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给每位学生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宣传信。
六、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学校
2024年12月26日
来源:德育安全处
编辑初审:杨继龙
复审:段宏仁
终审:陈晓明
投稿:xjzxx30689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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