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食品宣称保健功能!北京发布8起“铁拳”案例

企业   2024-10-31 18:10   北京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2024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突出“保安全”“反欺诈”两个主题,聚焦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民生领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首都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0月29日,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铁拳”行动!8起民生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涉及普通食品广告中宣称保健功能及虚假商业宣传案。


01

案情简介

CASE 

2024年3月21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诺狮网络有限公司在普通食品广告中宣称保健功能及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24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案件线索。经查,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宣传推销食品,相关食品名称为“春回盏 即食浓燕窝”“凡多姆玫瑰原萃鲜浆饮”“羽心堂鹿仙胎竹叶黄酮胶原饮”“羽心堂龙凤肽接骨木莓多肽蛋白饮”“羽心堂 铁棍山药粉”,均为普通食品。上述食品广告中包含“提高免疫力,术后病后补肺滋阴,备孕、怀孕”“保肝护肝、活血止痛;调节气血、缓解肝郁症状、滋养全身细胞、延缓衰老”“增强免Y力、改善血虚气虚(头晕耳鸣、出虚汗)、补虚补S、促进精力和X功能”等内容,构成普通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品功效的违法行为。另“羽心堂 铁棍山药粉”评论中提及“来自北京的回复:我吃了9天,感觉眼袋小了,水肿脸也消了呢。来自上海的回复:上周班级有小朋友感染甲流……每天+一条……当晚和周六加量喝三条……立刻恢复正常”,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02

典型意义

CASE

当事人在广告中宣称普通食品具有保健医疗功能,违反了“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可能影响患者耽误最佳治疗时机,损害消费者身心健康。

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作虚假商业宣传,传播速度快、辐射范围广,误导消费者的同时,也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净化了网络市场环境,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文内容来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庶正康讯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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