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民建会史,赓续优良传统】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文摘   2024-11-08 14:49   江苏  


随着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深入,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民建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总结十年来的历史经验,确定今后的方针、任务,为团结、教育成员和工商业者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协助中共和政府完成过渡时期总任务,做了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1953年1月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黄炎培、李烛尘、章乃器分别参加了宪法起草委员会和选举法起草委员会的工作,并发挥了积极作用。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及委员。黄炎培当选副委员长,李烛尘、南汉宸、施复亮当选为委员。随后,任命章乃器担任粮食部部长、李烛尘担任食品工业部部长。

宪法公布以后,民建总会发出《关于组织会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重要报告并贯彻实行的通函》,要求各级地方组织领导成员把宪法与大会的其他文件结合起来,进行深入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并在行动上贯彻实行。



1955年4月1日至12日,民建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18人,代表43个地方组织的7000多名成员。这是民建成立10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全国性会议。

黄炎培在大会上致开幕词。章乃器代表总会作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选举了第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届中央委员会由157名委员组成。在随后召开的一届一次中委会议上,选举48人组成常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黄炎培,副主任委员为李烛尘、章乃器、南汉宸、盛丕华、施复亮、胡厥文、胡子昂、孙起孟,秘书长由孙起孟兼任。王绍鏊、王新元、包达三、朱继圣、冷遹、何松亭、沈肃文、李承干、吴觉农、周士观、侯德榜、俞寰澄、浦洁修、徐崇林、孙晓村、凌其峻、毕鸣歧、许涤新、章元善、郭棣活、张伯、陈维稷、华煜卿、项叔翔、彭一湖、黄长水、黄玠然、黄凉尘、黄墨涵、杨美真、杨卫玉、荣毅仁、巩天民、乐松生、刘一峰、刘鸿生、韩望尘、简玉阶、罗叔章为常务委员。

一大的召开,是民建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团结、引导成员和工商业者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协助中共和政府完成过渡时期总任务的总动员,反映了民建在多党合作中的独特作用。

民建常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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