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论党的自我革命》,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23年版,第28页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注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各方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努力破解工作难题。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管党治党任务落到实处。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4页
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这次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一些地方发生窝案串案,有的地方成为腐败重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是怎么履行的?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出了事,要追责。我们有的地方、单位管理失之于宽、无能为力,主要负责人是干什么的?要履责,要抓党风廉政建设!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二〇一四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6月26日)
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如果一个地区和部门接二连三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出现系统性腐败问题,对腐败案件遮掩姑息,致使腐败现象滋长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党委书记、党组书记难道不是失职吗?那就必须问责了,不要说中央言之不预。
——《当前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2014年10月23日)
各级党组织要按党章办事,把对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管理和监督在标准上严格起来,在内容上系统起来,在措施上完善起来,在环节上衔接起来,做到不漏人、不缺项、不掉链,使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解决一个问题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特别是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这也是对干部最大的负责、最大的爱护。
——《切实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2014年11月2日)
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要把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通过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到充分释放。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6页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各级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八千七百多万党员、四百三十多万个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论党的自我革命》,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23年版,第118页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党委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对党员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工作,党委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纪委监督重点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只想到纪委或推给纪委。
——《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论党的自我革命》,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23年版,第124页
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深入学习领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110页
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促进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唤醒全党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问责条例要突出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体现党纪特色,做到务实管用,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把自己摆进去,从中央做起,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落实问责责任。
——《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稿时的讲话》(2016年6月28日)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2016年10月2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409页
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016年10月27日),《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527-528页
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不是摆设,能否发挥作用,关键看敢不敢较真碰硬。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手电筒对着自己照,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要敢于坚持原则,完善配套措施,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对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要盯住不放,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工作。各级纪委每年要盘点问责情况,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7年1月6日)
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54页
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负起督促巡视整改的监督责任,用好问责武器,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严肃追责,通报曝光。要打好“组合拳”,违规违纪问题交给纪检机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交给组织部门处理,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中央巡视工作规划(二〇一八——二〇二二年)〉时的讲话》(2017年12月27日)
纪检机关就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干的就是监督的活、得罪人的活,必须有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自觉和责任相当。要做到政治强、站位高,谋大局、抓具体,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要加强对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视巡察、责任追究各个环节,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要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强化高校、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监督作用,不断开创纪检工作新局面。
——《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127页
权力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更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一方面要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另一方面要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注意保护那些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那些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时予以澄清,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2018年12月13日),习近平《论党的自我革命》,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23年版,第258页
要用好以党章、准则、条例、规定为主体的管党治党制度利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
——《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1月13日),习近平《论党的自我革命》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23年版,第287-288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抓党的建设,首先就抓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建设,制定的各项党内法规都对中央领导同志提出更高标准,要求中央领导同志在守纪律讲规矩、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为全党同志立标杆、作表率。
——《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2020年6月29日),习近平《论党的自我革命》,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23年版,第299页
巡视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不能放过,必须在整改落实上较真碰硬。领导干部要习惯于被批评、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只有这样,巡视的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出来。巡视发现问题一定要找准,找出来之后必须解决。要突出整改实效,建立一整套机制和措施来促进整改,要检验、验收,对那些屡教不改、不认真整改的,一定要严肃问责。相关方面都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情况要向中央报账。党组(党委)特别是书记要担起主体责任,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突出重点,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用整改的行动和效果体现“两个维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对巡视反映的问题和线索,该查的查,该提醒的提醒,该督促的督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中央组织部要把解决巡视发现的问题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考核评价使用结合起来,对不担当、不作为、不适应的干部及时调整。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要多做工作,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该谈话的谈话,该批评的批评,促使他们改正。有的精神状态不适应、能力不适应,或者班子结构失调,要及时采取一些措施加以解决,该调整的调整。
——《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时的讲话》(2020年8月31日)
要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规划的基础性建设,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要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抓真管,纪检监察机关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党内监督发挥着政治引领作用,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推动各种监督协调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21年1月22日)
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严以律己,也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大对各类监督的领导指导、统筹协调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都是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查的虽然是经济问题、经济责任,但反映的都是政治问题、政治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通过管好“钱袋子”、“账本子”推动规范用权,及时校准纠偏,严格财经纪律,对以各种名目给领导干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的坚决查办。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不能束之高阁,必须及时交给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处置,更好把监督成果用起来。要让审计、财政、统计部门的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党委(党组)巡视巡察、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探索深化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
——《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22年1月18日)
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让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2023年1月9日),《求是》杂志2023年第12期
各级党委要切实强化对反腐败斗争全过程领导,坚决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更不能放弃责任、一推了之。纪委监委作为专责机关,要更加主动担起责任,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各职能部门要坚持高效协同,自觉把党中央反腐败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
——《在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24年1月8日)
节选自《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