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拉萨交警提醒:这些车辆,请及时处理!

政务   2024-11-15 18:59   西藏  


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

存在安全隐患‍

拉萨交警时刻关注重点车辆安全问题

把好车辆管理“安全门”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11月14日上午,拉萨市公安局达孜分局交警大队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对逾期未年检、未报废的重点车辆进行专项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问题,民警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对所属问题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车辆年检手续、报废手续。现场向相关企业负责人反复强调,驾驶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将面临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保持严管严罚的高压态势!”

“机动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同时,民警还向企业管理人员及驾驶员详细讲解了车辆报废的法律法规以及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严重危害,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培训力度,增强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杜绝“病车”上路行驶。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

1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

2


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无法获得理赔。

3


连续3个周期未检验将被强制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车辆在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会被强制报废。

安全无小事!

请相关车辆管理单位、个人

对名下车辆加强管理

依法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 责编(一审):鲍卉

■ 主编(二审):黄永刚

■ 审核(三审):何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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