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客车,违法载人“驶”不得

政务   2024-11-20 18:36   西藏  

货车车厢是载货的

可是有的驾驶人却贪图一时方便

用货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

置安全于不顾

这样的车,您敢坐吗?

2024年11月19日,拉萨市公安局达孜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日常巡逻工作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藏A****1号牌的轻型货车违法载人,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民警当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并将相关车辆指引至安全区域作进一步处理。

经核查,该货车涉嫌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且货车车厢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随后,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普法教育,并责令其当场整改。针对驾驶员张某的交通违法行为,拉萨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罚。

货运车辆违法载人

没有座位、没有安全带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货箱或货物上乘坐人员将受到严重伤害

切勿心存侥幸

时刻谨记安全第一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货车载人的危害

1

加重事故后果

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后车厢没有设置乘客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后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如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会加重事故后果。

2

人货混装易坠落

运输货物车厢、车斗载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重大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3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货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撞击、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货车车厢载人是一种危险的行为

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乘载人员极易受伤

甚至危及生命

不要图一时方便

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险境

■ 责编(一审):鲍卉

■ 主编(二审):黄永刚

■ 审核(三审):何多庆



▼点击图片,查看往期精选内容▼

拉萨交警进农村,守护冬季“平安路”

雾天出行交通安全小提示!请您“雾”必查收!

别让共享单车,共享你的安全

拉萨交警
交通安全宣传、交通管制、重要通告提示、机动车违章信息查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