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
佩戴安全头盔
关爱生命
从“头”开始
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单位职工文明交通意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打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机关与西藏公安厅交管局、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北大队联合开展“一盔一带我先行,文明交通共践行”活动。
活动中,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北大队民警进行现场宣教,向机关干部职工讲解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呼吁大家以身作则,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为广大群众做好行为规范的表率、文明举止的榜样。
文明交通,机关先行。下一步,拉萨交警将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拉萨交警提醒
为了安全出行,请做到
规范戴好头盔
系好安全带
■ 责编(一审):鲍卉
■ 主编(二审):黄永刚
■ 审核(三审):何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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