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号牌就相当于一辆车的“身份证”
任何故意遮挡、变造
不按规定悬挂的行为
都是违法的
总有驾驶人耍小聪明
以身试法
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
最终难逃处罚!
2024年11月11日18时,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北大队在林廓路巡查时,发现一辆红色载货汽车的号牌被物品遮挡,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经核实,确认该驾驶员普某存在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拉萨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普某依法作出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确保号牌清晰可见,规范上路行驶。
同时,民警对普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普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并向民警保证以后一定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绝对不再犯这种“自作聪明”的错误了。
交通安全无小事
切勿心存侥幸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规范悬挂号牌
安全文明行车
■ 责编(一审):鲍卉
■ 主编(二审):黄永刚
■ 审核(三审):何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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