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案例”名单
(内蒙古检察机关)
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
➤ 深化检察融合履职 筑牢民生安全屏障
➤ 善用“枫桥经验”金钥匙 解好群众“法结”“心结”
准格尔旗检察院
➤ 依法打击涉网络恶势力犯罪 检察护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以“诉”的确认 彰显法治力量 守护黄河安澜
一起了解上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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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检察融合履职
筑牢民生安全屏障
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通过不断拓宽监督路径,立足“四大检察”融合发展,针对销售假、劣兽药、饲料,扰乱兽药饲料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开展法律监督,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规范行政执法的前沿。通过监督中发现的行业治理漏洞,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从源头切实解决案件背后的根源性治理问题,促使行政机关有效解决兽药用药安全隐患,从而对农畜产品质量的安全及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实现了检察监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善用“枫桥经验”金钥匙
解好群众“法结”“心结”
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坚持传承弘扬“枫桥经验”,结合新时代信访矛盾纠纷的特点和现象,牢固树立“我把群众当亲人”理念,以院领导接访为牵引,自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提前介入、司法救助、综合帮扶等方式,持续加大释法说理和综合帮扶救助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因命案产生的信访矛盾和隐患,实现解“法结”化“心结”,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司法温情,筑牢多元化基层社会治理“防护网”。
近年来,准格尔旗检察院依法打击涉网络恶势力犯罪团伙,对犯罪分子及时惩罚和教育;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涉煤企业环保、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提升企业自身实力;建议企业主管部门与网信监管部门建立涉企业负面舆情协作处理机制,减少网络不实舆情对企业的影响;检察官走进被害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助力企业提升自我保护能力。该院落实检察护企行动方案,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机关依托“检察长+河湖长”工作机制受理公益诉讼线索后,严格区分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与属地政府执法责任,针对镇政府履职不到位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同时在被监督单位未全面充分履职的情况下依法提起诉讼,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彰显了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检察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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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