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以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为切口,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厚植为民情怀,形成了以“我管”促“都管”的良好态势。通过重点办理环境资源保护、河湖生态保护、公共安全保护等领域的案件,推动解决了一批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检察担当探索擦亮民生幸福底色。
“公益诉讼检察就是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磋商、起诉等方式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通过办案抓前端、‘治未病’,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达茂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宝力日玛说,作为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要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从大处着眼、从微处着手,走出去调查、沉下心办案。
今年9月初,达茂旗遭遇大雨,艾不盖景观河遭遇洪水,景观河边乳白色汉白玉护栏被洪水冲毁,一直未能修复。达茂旗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在参与旗河长巡河过程中发现了这一线索。艾不盖景观河紧邻外环路是百灵庙第一小学学生上下学的必经之地,也是老人们晨练的场所,护栏的缺失容易导致行人失足摔下河道,影响公共安全。达茂旗检察院受理这一公益诉讼线索后,在旗河长办的支持下,明确整改单位,加快磋商进度,主动联系旗住建部门“上门”磋商,引起旗住建局高度重视,及时修复护栏。如今,晨练的老人和上下学的孩子们再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了。
这一案例成为该院磋商整改的又一典型案例。
以公开听证、磋商为主要手段,搭建多方沟通平台、凝聚公益保护合力……达茂旗检察院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为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注入了新活力。
高质量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是国家所需、群众所盼,更是检察机关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该院党组把公益诉讼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谋划,创新发展。2024年,达茂旗检察院创建益美达茂品牌,在依法履职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对损害公益问题监督的同时,通过不断沟通协作,以增强综合治理效果为出发点,积极与相关部门达成多方共识,将公益守护从检察履职扩展到立法、执法、司法等整体治理,从个案办理延伸到类案和区域整治,形成日趋完善的长效治理机制,以法治之力赋能公益守护。
2023年10月,达茂旗检察院在与旗林草局对达茂旗石宝镇某村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进行排查过程中发现,位于该村的长城遗址可能被农民耕地时耕毁。
2023年12月30日,达茂旗检察院将该线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线索进行立案。由于当时金界壕长城遗址被大雪覆盖,无法看清其原貌。2024年2月2日,达茂旗检察院与旗文旅局文物保护中心进行了磋商,对金界壕长城在保护过程中存在本体被耕毁问题,要求文旅局进行整改,该局同意待开春时在金界壕长城耕毁段沿线设置网围栏进行保护。
2024年3月20日,达茂旗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取了旗文旅局、石宝镇人民政府、石宝镇红山子村委会工作人员根据自身职责发表的金界壕长城保护意见。2024年3月29日,达茂旗检察院再次与旗文旅局文物保护中心对金界壕长城遗址进行踏查,发现本体上建有电线杆、长城沿线存在保护标识缺失、安全责任不健全等问题,遂向旗文旅局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一星期后,旗文旅局回复检察建议称:已通过《达茂文物会说话》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对长城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保护措施的宣传,修缮长城保护碑25处,更新责任人公示牌10处,树立长城被道路截断标识牌82块。对石宝镇某段被耕毁的长城本体处进行围封,在金界壕长城沿线周边开展卫生整治,拆除临时建筑,并与长城沿线苏木乡镇政府签订了《文物安全承诺书》。
“为保障此次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立足本地长城保护和利用现状,提前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并积极与旗文旅局文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达成共识。”达茂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智雅媛介绍,跟进调查时,该院与旗文旅局、文物保护员一同到现场回访,就如何持续有效开展长城文化遗址保护工作进行了交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长城作为中国的标志性建筑,承载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历史,作为检察公益诉讼人,在办理该领域案件过程中一定要积极作为,精准监督,为长城保护事业贡献检察法治力量,护航区域长城遗址健康发展。”智雅媛说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来,达茂旗检察院积极落实上级院部署要求,结合地域特色,立足检察职能,通过“案件办理+检察建议+协作机制”的工作模式,推动行政机关履行长城保护主体责任,为长城保护贡献了达茂检察智慧。
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和谐,对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具有重大意义。2024年1月,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达茂代表团分组讨论时,包头市人大代表、达茂旗第三幼儿园园长娜仁格日乐提出了校园“危险”玩具治理的建议。收到代表意见反馈后,达茂旗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部署开展了“治理‘危险’玩具,守护平安寒假”专项活动。
随后,达茂旗检察院立即协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校园周边商铺,开展了“萝卜刀”“手指陀螺”等玩具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活动。活动中,共走访检查商户5家,发现有2家经营商户存在销售“萝卜刀”“萝卜枪”等玩具。对走访排查出的问题,达茂旗检察院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危险”玩具的常态化跟踪治理。
“达茂旗检察院能够及时发挥工作职能,协同相关部门治理‘危险’玩具,积极落实并回应代表建议,真正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展现了检察为民的司法公信力。”娜仁格日乐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常态化、实质化接受人大监督,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与人大、政协签订《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是2024年达茂旗检察院的又一创新举措。”达茂旗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春霞介绍,在这一机制保障下,达茂旗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检察”“政协委员+检察”工作模式,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双向衔接转化,不断增强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促进公益受损问题源头治理、系统解决。
今年以来,达茂旗检察院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8件,立案3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3件;涵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国有财产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向纵深发展。
亮剑食品安全领域、护航校园周边安全、保护生态环境……这一年,达茂检察人步履不停,一个个履职场景,彰显检察温度;一次次推动整改,映照为民初心。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记者:肖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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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