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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24年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圆满履职的第十年,是步入新阶段、开启新征程的关键一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司法改革的成果之一,于2014年11月6日率先挂牌成立,成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排头兵”和司法改革先行先试的“试验田”。
十年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与专门法院建设的相关部署要求,坚持专业立院,不断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保障科技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等职能作用,重视人才培养,深化对外交流,在知识产权法院现代化建设中努力实践与探索,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为增进社会各界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监督,现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十年以来的审判工作情况以白皮书形式予以发布。
一、法院概况与审判数据
(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概况
(二)审判数据
1.收结案整体数据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案件201 984件,审结195 506件。十年间,收案整体呈现前八年持续增长、后两年小幅回落的趋势。前八年(2014年至2022年)收案数量年均增长率14.04%,从2023年开始,收案出现拐点,2023年收案数量比2022年下降5.06%,2024年1-10月收案数量同比持续下降,降幅为10.3%。
2.主要案件收结案数据
从案件性质看,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案件类型仅为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不包括刑事案件。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49 486件,占同期受理案件总数的74.01%,年均增长率14.85%;审结行政案件144 186件,占同期审结案件总数的73.75%,年均增长率25.62%。行政案件收案从2023年出现拐点,2023年收案数量比2022年下降0.56%,2024年1-10月收案数量同比持续下降,降幅为3.49%。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民事案件52 498件,占同期受理案件总数的25.99%,年均增长率11.64%;审结民事案件51 320件,占同期审结案件总数的26.25%,年均增长率20.36%。民事案件收案从2023年出现拐点,2023年收案数量比2022年下降17.71%,2024年1-10月收案数量同比持续下降,降幅为31.06%。
从审级看,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一审案件164 871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1.63%,其中行政一审案件受理149 440件,占一审案件受理数量的90.64%,民事一审案件受理15 431件,占一审案件受理数量的9.36%。受理二审案件36 677件(含管辖类),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8.16%,其中行政二审案件受理20件,占二审案件受理数量的0.05%,民事二审案件受理36 657件,占二审案件受理数量的99.95%。特别程序、国家赔偿、审判监督类等案件受理436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不到1%。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一审案件158 999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81.33%,其中行政一审案件审结144 146件,占一审案件审结数量的90.66%,民事一审案件审结14 853件,占一审案件审结数量的9.34%。审结二审案件36 084件(含管辖类),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8.46%,其中行政二审案件审结19件,占二审案件审结数量的0.05%,民事二审案件审结36 065件,占二审案件审结数量的99.95%。特别程序、国家赔偿、审判监督类等案件审结423件,占比不到1%。
从知识产权权利类型看,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专利案件21 976件,年均增长率5.24%,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0.88%,其中一审案件21 942件,占该类案件受理数量的99.85%,二审案件28件,占该类案件受理数量的0.13%;审结专利案件20 874件,年均增长率22.80%,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0.68%,其中一审案件20 843件,占该类案件审结数量的99.85%,二审案件25件,占该类案件审结数量的0.12%。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专利类案件收结案情况: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商标案件137 435件,年均增长率16.27%,占受理案件总数的68.04%,其中一审案件134 650件,占该类案件受理数量的97.97%,二审案件2756件,占该类案件受理数量的2.01%;审结商标案件132 820件,年均增长率25.43%,占审结案件总数的67.94%,其中一审案件130 155件,占该类案件审结数量的97.99%,二审案件2638件,占该类案件审结数量的1.99%。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商标类案件收结案情况: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著作权案件37 139件,年均增长率13.20%,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8.39%,其中一审案件7101件,占该类案件受理数量的19.12%,二审案件29 880件,占该类案件受理数量的80.45%;审结著作权案件36 696件,年均增长率20.39%,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8.77%,其中一审案件6886件,占该类案件审结数量的18.76%,二审案件29 656件,占该类案件审结数量的80.82%。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著作权类案件收结案情况: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竞争类(含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特许经营合同、网络域名)案件3767件,年均增长率10.48%,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86%,其中一审案件627件,占该类案件受理数量的16.64%,二审案件3130件,占该类案件受理数量的83.09%;审结竞争类案件3503件,年均增长率21.76%,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79%,其中一审案件562件,占该类案件审结数量的16.04%,二审案件2933件,占该类案件审结数量的83.73%。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竞争类案件收结案情况:
3.细分案由收结案数据
专利案件: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专利案件中,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14 503件,占专利案件受理数量的65.99%,其中发明专利授权确权案件7822件(驳回复审案件3615件、无效宣告案件4207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确权案件4408件(驳回复审案件410件、无效宣告案件3998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确权案件2273件(驳回复审案件43件、无效宣告案件2230件);专利民事案件7010件,占专利案件受理数量的31.90%。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专利案件中,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13 713件,占专利案件审结数量的65.69%,其中发明专利授权确权案件7431件(驳回复审案件3476件、无效宣告案件3955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确权案件4129件(驳回复审案件381件、无效宣告案件3748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确权案件2153件(驳回复审案件26件、无效宣告案件2127件);专利民事案件6724件,占专利案件审结数量的32.21%。
审结的专利行政案件中,撤销被诉行政决定的852件,占比6.21%。
商标案件: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商标案件中,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132 989件,占商标案件受理数量的96.77%,其中商标驳回复审案件79 712件,商标异议/不予注册复审案件3354件,商标无效宣告案件35 159件,商标撤销复审案件14 764件;商标民事案件3117件,占商标案件受理数量的2.27%。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商标案件中,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128 600件,占商标案件审结数量的96.82%,其中商标驳回复审案件77 651件,商标异议/不予注册复审案件3210件,商标无效宣告案件33 488件,商标撤销复审案件14 251件;商标民事案件2951件,占商标案件审结数量的2.22%。
审结的商标行政案件中,撤销被诉行政裁决的29 117件,占比21.89%。
著作权案件: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著作权案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5891件,占著作权案件受理数量的15.86%,其他著作权案件31 248件,占著作权案件受理数量的84.14%。
2014年11月至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著作权案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5651件,占著作权案件审结数量的15.40%,其他著作权案件31 045件,占著作权案件审结数量的84.60%。
从受理的专利案件产业分布看,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案件占比7.7%,涉高端设备制造产业的案件占比5.6%,涉数字创意产业的案件占比3.9%,涉节能环保产业的案件占比2.5%,涉新材料的案件占比2.4%,涉新能源的案件占比2.0%,涉生物产业的案件占比1.9%。
二、典型案例与裁判规则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案件体量大、类型全、专业性强、影响范围广,是司法案例的源头活水。建院以来,共有283篇案例获评各类型、各层级案例奖项或入选案例丛书,75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阿某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案等4件专利权无效行政案入选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及南方中心“知识产权与公共卫生案例数据库”。
(一)激励科技创新,技术类案例树立领域标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持续关注科技创新前沿领域案件,加强对专利授权确权行为的司法审查。在全国首例“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权无效行政案中,对现有的外观设计专利确权规则在GUI这一新型保护对象上的具体适用进行了积极探索,成为类似案件审理的参考。在全球十大抗肿瘤药物“恩杂鲁胺”化合物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案中,判决充分解释了对补交实验数据予以审查的原因以及不予采信的理由,一审判决得到包括美方当事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内各方当事人一致信服。在全国首例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案中,对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践之初典型问题的法律适用进行了符合立法目的的探索,该案判决成为此后相关案件审理的起点和标杆。
(二)完善治理规则,商标案例夯实体系基础
通过系列典型案例,引导当事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合法、正当行使权利。在“维多利亚的秘密”系列商标权无效行政案等一批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认定大量囤积、围绕特定主体抢注多枚在先知名商标等行为构成恶意注册商标,应当依法予以遏制。在“古北水镇”不正当竞争案中,将恶意抢注商标后滥用商标权利的行为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则性条款予以规制,构建起区分恶意注册商标行为和滥用恶意注册商标权行为的裁判规则体系,有效维护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
(三)维护公平竞争,垄断竞争案例培树市场规则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将“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上升为法律规定,平台反垄断等反垄断民事诉讼数量随之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高质量审理各类垄断案件,取得良好效果。在涉及两大头部平台互诉封禁行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系列案中,在法院的不懈推动下,双方各自撤回起诉,涉案系列垄断纠纷得以“一揽子”化解。“巴曲酶”原料药拒绝交易纠纷管辖权异议案中,裁定确立通过侵权结果发生地确定拒绝交易纠纷管辖连结点的规则,对相关市场波及全国范围的垄断案件的管辖确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四)繁荣文化创意,著作权案例探索保护路径
在著作权审判工作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注重纠纷实质性化解,兼顾文化传播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过辨法析理、示范性裁判等方式有效化解纠纷。在学术期刊领域两大头部企业在北京法院互诉的系列案件审理过程中,主持当事人就在诉的1000余件案件及未诉的数万起案件达成和解,彻底化解纠纷,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学术资源平台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实质性化解著作权纠纷提供模范样板。
三、保护成效与工作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十年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足知识产权专业审判职能,在改革发展中守正创新,砥砺奋进,司法保护成效不断凸显。
(一)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持续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构建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于2022年11月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三地法院携手解决司法难题,合力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协同发展示范区。2023年7月,携手三地法院共同举办“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研讨会,共议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前沿问题,赋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三地法院技术调查官共享工作机制,在河北省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医药领域专利行政案件中,委派技术调查官参与技术事实查明,增强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报送的《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同机制 助推“同城效应”新发展》入选2024京津冀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实践案例和北京市“两区”建设第四批市级改革创新实践案例。
(二)加大保护力度,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依法严厉打击不诚信行为。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提出的“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商标等违法行为,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保驾护航”的要求,依法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发布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典型案例,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判断商标注册、使用和保护是否合法正当的重要因素,积极维护商标注册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在“家家JIAJIA及图”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案中,就商标权人提交伪证行为开出首例伪证罚单,严厉打击不诚信诉讼行为。发布商标案件涉伪证处罚典型案件,强力打击提供伪证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彰显司法权威。
(三)积极参与立法,助力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设
积极参与北京市地方立法。针对《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推进繁简分流快速审理机制、依法扩大独任制审理案件范围、健全技术调查官制度等建议;针对《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依法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等建议;针对《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关于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化产品权益等内容提出修改建议;针对《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对象应当具有智力成果属性的修改建议,上述立法建议均被采纳。
(四)优化创新环境,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健全巡回审判布局。在北京“三城一区”等重点园区和在京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巡回审判庭和法官工作站,通过开展“院领导领衔、优秀法官对接、各庭室支撑、全院资源协同”的巡回审判行动,靶向服务国家重大科技战略项目和首都高质量发展。
四、司法改革与机制创新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既是司法改革的产物,又肩负着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中国样本”的重要使命。立足改革法院定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改革有机结合,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全面提升。
(一)坚持审判机制创新,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持续加大民事纠纷源头化解,针对知识产权批量案件,采取“源头治理+行业调解+示范判决+诉中调解”模式,全面推进批量案件实质性化解。诉前约谈涉嫌恶意诉讼的当事人,规制非正常批量诉讼。深化落实“总对总”调解工作机制,陆续补充19家“总对总”行业调解组织,调解队伍专业能力不断增强。建立并推动示范裁判机制,确立裁判规则,形成“裁判+治理”的司法导向,减少纠纷形成诉讼。建立诉中调解机制,制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诉中委托调解工作流程》,组建诉中调解员队伍。民事案件近三年逐年下降,降幅达20%。探索行政案件源头化解,选任10名具有商标、专利知识背景的调解员参与专利、商标行政案件诉前化解。2023年,共922件商标行政案件于诉前成功化解。
(二)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创新保护工作机制
大力推动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信息化改革。2017年起,陆续将司法送达、诉讼服务、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审判辅助事务实行全院集约。2023年4月以来,主动探索知识产权诉讼全流程电子化和电子卷宗档案改革,推进信息技术手段在审判各环节深度应用。2024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通过北京市档案局评审,成为北京首家通过市档案局档案电子化管理试点评估的法院。截至2024年10月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网上立案率91.7%,电子送达覆盖率位居北京法院首位,现代化审判管理能力和诉讼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依托电子卷宗数据平台开发商标行政案件文书自动生成程序,一键生成商标行政案件裁判文书,助力法官团队进一步提升审理质效。
(三)加强司法协同创新,参与构建大保护格局
多措并举形成跨地域、跨部门协同保护合力。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构建起上下贯通、纵横双向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协同衔接机制。开展典型案例交流,加强研讨与培训,相互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共同促进反垄断行政执法与民事司法形成合力,提升反垄断工作质效。与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就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建立案件协同审理机制,不断加大种业保护力度。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签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在平谷农业中关村园区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积极发挥种业专班专业优势,协力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五、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始终坚持以“大人才观”选才育才,着力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建设,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一)突出人才培养专业化目标
通过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组建专业法官会议和专业调研组、成立审判专班、参加知识产权专门培训和专业论坛等多种形式,构建专业化人才发现养成机制。针对领军型、专家型人才,通过承办新类型、重大案件及参与国内外知名高端学术交流,充分发挥“头雁”作用。针对青年后备人才,通过承办疑难复杂案件,承担重点调研课题等方式,发挥中坚力量作用。十年来,近50人次受邀参加各类国际知识产权机构组织的论坛、会议并进行发言交流。
(二)强化专业人才综合性培养
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现有1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8名“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2]、2名“首都青年法学家”[3]。3人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4],2人获评北京市司法实务研究专家[5],8人获评“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标兵”[6],2人获评“北京法院办案标兵”[7]。
六、涉外审判与国际交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涉外审判机制改革,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不断提升涉外案件审判质效,努力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一)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妥善处理涉外纠纷
十年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 36 201件,占比17.92%,当事人覆盖全球五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国内外主体,积极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妥善处理了“司美格鲁肽”药品专利无效行政案、OPPO诉诺基亚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等系列案件等一批与国际贸易有关的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受到国内外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赞誉。针对外国当事人在中国法院参加诉讼的实际需求,总结涉外案件主体手续审查经验,吸收已生效的《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最新规定,以中英文编写发布了涉及18个主要国家的《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为涉外主体办理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明确指引,并被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列为涉外公文书合规审查的重要参考。据国际商标协会反馈,《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发布半年以来,外国企业提交诉讼文件的成本下降了40%,诉讼文件准备时间从三个月缩短至两周,办理流程更加透明。
(二)坚持自信开放共赢,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努力提升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的国际影响力。建院十年来,共接待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机构117批次、1775人次的外事访问,来访人员涵盖外国驻华使节、知识产权官员、法官、律师、学者以及国际组织成员。作为首家与国际商标协会(INTA)召开双边会议的中国地方法院,不断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组织间合作。连续多年深度参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等重大国际活动,发布多个知识产权领域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积极阐明中国法院的裁判规则和司法导向,不断在国际舞台上传播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国好声音”。
结束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必须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推进理念转变、机制创新、实践探索,履行好专门法院的职责与使命,以高质量的专业化审判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法院现代化建设的“中国探索”始终在路上。面向未来,要更加重视审判理念现代化。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符合知识产权司法规律的审判程序。要更加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行为保全等临时救济措施的适用,严格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防止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要更加强调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持续推进多元解纷工作,探索实践知识产权争议仲裁机制,继续加大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要更加重视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依托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特色人才高地,充分利用首都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通过内部挖潜和建强“外脑”,努力锻造出一支专业素养高、综合能力强、视野宽广的专业化知识产权审判人才队伍。要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接轨。主动契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积极参与并维护、发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既有知识产权规则体系,依法妥善适用国际规则,为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领域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密切关注世界各国司法保护的最新动态,加深国际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科技创新、技术向善。
注释
[1]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名:宋鱼水。
[2] 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共8名,分别是:张晓霞(第一届)、冯刚(第二届)、芮松艳(第二届)、张剑(第三届,2018)、谢甄珂(第四届,2019)、仪军(第四届,2019)、周丽婷(第四届,2019)、刘义军(第六届,2022)。
[3] 首都青年法学家:宋鱼水、芮松艳。
[4]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冯刚、周丽婷、张晰昕。
[5] 北京市司法实务研究专家:刘义军、李志峰。
[6] 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标兵:芮松艳、张剑、赵明、何暄、仪军、刘义军、张晓丽、兰国红。
[7] 北京法院办案标兵:何暄、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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