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范围涉及保德路、闻喜路、平顺路等重点路段,最后前往夜市周边以及辖区内两个地铁站附近巡查。过程中采取劝说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现场督促整改,通过宣传以及教育引导商家依法经营,对不配合的经营户,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暂扣其物品并开具相关法律文书。
下一步,彭浦新村城管中队夜间班组将继续加大夜间巡查整治力度,依法取缔擅自设摊,跨门营业、私拉电线充电等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市容环境,维护夜间市容秩序,为彭浦新村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整洁的市容环境。
法律条文
第二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供稿 | 综合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