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在线】整治占道设摊,彭浦新村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行动

政务   2024-11-07 19:50   上海  


天气渐渐转凉,夜幕下的彭浦新村街道慢慢归于静谧。此时却有一些商贩为了谋取利益,规避白天执法人员检查,选择晚上在人流量相对密集的路口和地铁站口设置摊点出售商品。为此,彭浦新村综合行政执法队夜间加大了对辖区内地铁站口和道路口巡查力度。

近期,彭浦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夜间巡查至场中路平顺路口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范围内,发现在该处停靠一辆满载苹果的货车,车旁边有人向来往行人兜售苹果。执法人员立即锁定当事人,要求当事人停止设摊,接着执法人员向行为人详细了解了整个设摊行为的经过,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并解释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规定。最后当事人表示愿意配合执法工作并保证不会再发生类似行为。执法人员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对行为人给予简易处罚。

下一步,彭浦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根据辖区内道路人流量变化特点,加强对部分人流量密集路口以及繁华路段固守以防止辖区内出现摊头回流现象,为广大居民营造卫生、整洁的市容环境。



违法行为

占用道路设摊经营



法律条文

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供稿 | 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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