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名单
策划:吴佳颖(彭浦新村街道司法所)
主讲:谢隽卿(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摄像、后期:吴佳颖、张之浩(彭浦新村街道司法所)
审核:成亮(彭浦新村街道司法所)
“彭小法”看剧说法之
《凡人歌》第九期
竞业限制义务
省流版
剧名:《凡人歌》
大家好,新一期的“彭小法”看剧说法栏目又与大家见面了。近期,由殷桃、王骁领衔主演的电视剧《凡人歌》正在热播,该剧围绕三对在北京生活的夫妻、情侣,讲述了他们在面临职场变化及生活情感问题时,共度人生危机的故事。今天,让我们从法律角度出发,聊一聊剧中相关的法律知识。
剧中,那伟被裁员,准备接受公司老板秦总提供的50万元离职补偿时,被秦总以他在另一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且该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关系为由辞退,并不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金。
法律问题
问
那伟被公司以违反竞业限制为由辞退,原先公司许诺的50万元的离职补偿也没有了,公司的做法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那伟在自己任职的公司担任高管职务,且其在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与任职的公司属同业竞争关系,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而且,那伟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擅自使用了自己的身份证注册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最后只能吃了哑巴亏。
那伟所遭遇的情况也给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等提了个醒,作为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企业高管等员工,不能够随意踏过红线,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供稿 | 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