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便利企业跨境贸易业务办理,自2024年6月1日起,企业可以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货物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
哪些企业需要办?
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以及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其他境内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应办理名录登记。
什么时候办理?
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
如何办理名录登记?
① 企业向我行提交《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表》;
② 我行通过“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端填报企业名录信息;
③ 我行告知企业“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管理员的账号及初始密码。
企业变更名录信息怎么办?
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凭列明变更事项的说明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在我行办理名录信息变更。
企业变更注册地后所属外汇局变更的,企业应向原所在地外汇局报告。
企业注销名录,由外汇局按规定办理。
(注: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不含凭交易电子信息为经营主体跨境货物贸易提供代理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的支付机构和银行;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免于办理前述名录登记。)
台州银行的外汇网点
均可受理企业名录登记申请
如有任何疑问
可咨询我行外汇网点
联系电话:0580-8128552/812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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