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镇原县普法宣传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文摘
2024-10-29 15:35
甘肃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和法治镇原建设,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传播度和影响力,带动形成全县崇尚法治、宣传法治的良好氛围,为全县经济发展、乡村振兴、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决定开展全县普法宣传短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通过举办短视频征集评选活动,征集一批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短视频,在县内媒体展播,借助网络传播便捷性强、普及面广、易于接受等特点,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轻松愉快的视听内容,向群众讲好法治故事,使网络法治话题更加深入地融入群众生产生活,教育引导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达到普法学法的效果。县内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及法律从业人员、法律爱好者、短视频爱好者、对本次活动感兴趣者均可自行制作按要求报送参加征集评选。本活动自愿报名参与,不收取任何费用。1.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政治性、法治性、思想性、艺术性、规范性的统一,蕴涵法治元素,体现法治精神,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用小切口呈现大主题。2.为充分展示作者的创作才华,体现参选作品的多样性和创意性,普法短视频投稿作品形式不限,MV、动漫、微电影、公益广告、相声小品、戏剧话剧、脱口秀、音乐快闪等创作形式均可。短视频内容要紧紧围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聚焦宪法、民法典、刑法、国家安全、扫黑除恶、移风易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打击网络诈骗、预防养老诈骗等重点工作,以警示违法违规行为,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为目标,制作原创视频。3.拍摄制作的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主流价值观,符合公德良俗,并能产生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4.作品必须为参选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选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注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参选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视频版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参选作品,用途限于在公共媒体展映或用于公共公益宣传等非营利性活动。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5.本次参选作品单个作品时长为3至7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可用方言但均需配字幕。制作统一片头,片头名为《镇原县普法宣传短视频》。6.参选者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报名并上传作品,并按要求填写必要的报名信息,包括:作品名称(15字以内)、作品简介(120字以内)、视频内容、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创作者单位名称。主办单位:中共镇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镇原县司法局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30日。2.征集作品阶段:2024年10月20日—11月20 日。3.评审阶段:2024年11月25日—11月30日。1.提交报名表:参选者在报名时段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094434788@qq.com。2.提交作品:参选者将视频文件以“个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作品名称”的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094434788@qq.com。同时,扫描报名表为PDF格式包括签字内容,一并发往邮箱。作品征集完毕后,主办方邀请并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甄选及综合评分,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择期举行集中首播和评选总结活动,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获奖作品和优秀作品推荐在县、市、省相关媒体署名展播推送。中共镇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镇原县司法局
2024年10月10日
平泉新视野
发布最新党务、政务信息,惠农政策和各类信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