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网络已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和娱乐的重要平台。然而,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了潜在风险。为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发出如下倡议: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
1.加强内容审核,确保所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内容健康、适宜,不含暴力、色情、低俗等不良信息;
2.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区或模式,提供有针对性的优质内容和服务,满足未成年人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建立便捷的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不良信息或违规行为;
3.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未成年人网络行为规范;在产品设计上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避免设计过于复杂或具有诱导性的功能;
4.开发具有教育意义、寓教于乐的网络应用,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
5.对于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要采取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个人信息处理者
1.在收集、使用、存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时,应事先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并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不得泄露、滥用或非法转让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被用于不良目的。
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
1.在产品设计上,应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操作习惯,避免设计过于复杂或具有诱导性的功能;
2.提供家长控制功能,让家长能够监控和管理孩子使用智能终端的时间和内容;
3.加强对产品安全性能的测试,确保产品不受恶意软件或病毒的侵害。
教育机构和教育行业
1.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价值观,提高网络安全意识;
2.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合作,共同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
家长
1.加强对孩子使用网络的监督,了解孩子的网络需求和困惑;
2.设定合理的上网时间,避免孩子沉迷网络;
3.与孩子共同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孩子的网络安全意识。
未成年人
1.增强辨别能力,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和网络欺凌;
2.合理安排上网时间,避免沉迷网络影响学习和生活;
3.尊重他人权益,不发布或传播不良信息。
我们呼吁广大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处理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以及教育机构、家长和未成年人积极响应本倡议,共同为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贡献力量。让我们携手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来源:镇原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