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一老板被起诉,涉及30起纠纷...

民生   2024-11-22 21:24   云南  



“真是谢谢法官了,本来我还想着等过年回家再来告他,没想到法院一起给解决了……”近日,陆良县人民法院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入手,化解了近30起涉民生纠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完毕,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收购水果引发矛盾

某天,农户王某先、卢某萍二人到陆良法院起诉王某贵、许某涛,要求二人支付下欠的人参果收购款。

庭审过程中,王某贵称自己受许某涛雇佣收购人参果,而许某涛则称近期人参果生意难做已亏钱且王某贵的收购行为非自己雇佣,被告二人各执一词且无证据证实。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证据不足,法律关系混乱,案件事实难以厘清;加之,经过深入了解后发现,被告二人涉及的未给付人参果收购款案件达20余起,暂未到法院起诉的纠纷近10起。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及背后引发的系列矛盾纠纷,让农户们尽快拿到辛苦钱。


倾心化解民生小案

一起人参果买卖合同纠纷,标的不大,看似“小案”,实则连着民心、关乎民生。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先后多次与二被告取得联系,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先从法的角度,向二被告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判决、执行的相关流程,为二被告细算经济账;再从理的角度,阐明做人要诚信,因为一次买卖丧失诚信、影响声誉,得不偿失;最后从情的角度,讲明农户种植人参果不易,劝说二被告理解农户的辛苦,尊重农户的付出。通过承办法官耐心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农户们表示理解被告许某涛做生意亏钱,愿意作出小额让步,许某涛对让步后的金额也表示认可,随即当场支付了下欠款项。拿到钱款后,所有原告均撤回诉讼请求。至此,该系列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案件虽小,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陆良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倾听群众实际的困难,用心用情促进纠纷实质化解,以行动诠释“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让法律与民心贴得更近。


来源:陆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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