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富源县纪委监委消息:经富源县委批准,富源县纪委监委对富源县营上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杨鑫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鑫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蜕化,党性原则丧失,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核查工作中指使他人作伪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冒领方式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利用亲属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杨鑫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富源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富源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鑫稳开除党籍处分;由富源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