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起,桂花香,菊花黄,螃蟹正当令”,秋分时节正是吃大闸蟹的好时机,此时的大闸蟹肉质鲜嫩可口,蟹黄肥美饱满。《明宫史》有载桂花时节食蟹盛况:“八月始造新酒,蟹始肥。凡宫眷内臣食螃蟹,活洗净,用蒲色蒸熟,五六成熟,攒坐共食,嬉嬉笑笑……”食蟹虽乐,亦有注意事项请查收。
一、如果从市场上买了一箱阳澄湖大闸蟹,但烹饪后口感与真正的阳澄湖大闸蟹相差甚远。若鉴定出包装上的地理标志是伪造的,买到假蟹,该如何维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如何维权取证:
关于维权和取证的问题,维权大体上可以通过协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以及民事诉讼三种方式进行:
(1)协商:也就是“调解”,消费者自行向卖家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卖家同意就直接解决了,如果不同意可以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或者走民事法律程序,大部分卖家清楚自己卖的是假货,为了解决少数消费者的矛盾很可能会同意以较少的成本解决纠纷。
(2)如果不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更是为了打击假货市场,可以持假货和购买凭证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会上门检查,发现问题的话会查封、罚款,严重的会吊销营业执照等。
(3)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证据后,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但是诉讼的方式周期比较长,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相对于前两种方式,诉讼程序对消费者法律要求较高。
二、如果因为大闸蟹质量问题而导致拉肚子、肠胃炎、食物中毒等,又该如何维权?
法条链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附则):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