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省破产审判工作的发展,推进破产案件管理人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一批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凭借其出色的专业能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丰富的破产案件办理经验,成为第一批入选该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自《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大公所即入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第一批《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省级管理人序列。目前为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单位,绍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单位。
截止目前,大公所担任管理人办结的破产案件100余件,地域覆盖杭州、绍兴、温州、嘉兴等地区。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绍兴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十五周年十五个典型案例,大公所承办的案件五件入选。
隅望未来,大公团队将继续秉承“服务源自专业”的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的执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深耕破产法律领域,为更多陷入困境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和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