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企业购电、水、天然气,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复:
企业购电、水、天然气等不征收印花税。因为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列明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参考: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当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2、《民法典》第二编《合同》,列举了19类典型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
由于《民法典》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设置为单独的合同类别,因此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列明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请问:
防盗门销售后安装服务,增值税可以销售是按13%,安装按6%这样开具发票吗?
答复:
首先给你说一下,安装费的增值税目前没有6%的,一般纳税人或者9%或者适用简易计税3%。
情况一:销售自产的防盗门并安装的,防盗门13%,安装按9%。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情况二:销售外购的防盗门并安装的,属于混合销售,防盗门13%,安装按1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来源:税库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