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业主崔某某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由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崔某某经营的酒店(面积1558.4平方米)提供物业服务,物业费以每平方米1.3元标准收取。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崔某某将物业费缴纳至2019年8月31日后,以种种理由拒缴物业费,截止2023年1月15日共拖欠物业费76936元,违约金5014元,两项共计81950元。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多次上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向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为避免矛盾激化,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积极对接凉州区综治中心进行调解处理,综治中心根据案件情况指派“老王说理室”调解。
来源:法治甘肃网
供图:凉州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