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天祝检察:打好“检察护企”组合拳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政务   2024-11-27 18:10   甘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今年以来,天祝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严格依法履职,落实平等保护,积极探索检察护企新模式,多措并举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以更有力检察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多元服务  架起检企沟通“连心桥”

      主动对接企业法治需求,搭建检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渠道,做实“检察机关—工商联—企业”三方互动。与县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工作机制》,在县工商联成立“检察机关联络企业工作点”,以“站”搭“桥”促“联”,抓好服务机制和服务阵地建设。26名干警包抓连企业47家,常态化走访调研,定期回访问效。邀请企业和律师代表召开“检察护企”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2次,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依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农产品销售有风险?检察官教你来避坑”主题宣传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为企业发展送上“法治干货”,引导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精准打击  筑牢企业权益“防护网”
      准确把握入罪标准,全面审查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精准认定罪名和情节,严格依法适用程序,确保每一起“小案”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某职务侵占案中,侦查机关将该案定性为盗窃罪,办案检察官在全面审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利用自身因执行职务而获取的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属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行为,后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起诉至法院,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建议。
专项治理  敲响清理空壳“警示钟”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空壳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对近年来办理的涉企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重点对虚开票税、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案件进行梳理,从中发现“空壳公司”线索。在某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公司名义多次进行诈骗,办案检察官调查核实后发现某公司没有实际经营行为,但其工商信息登记仍显示存续状态,属于“空壳公司”。针对该线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将该涉案企业注销登记,同时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失联”企业,并全部列入异常名录。
全力追赃  扎紧受损企业“钱袋子”
      始终遵循“应追尽追、能追尽追”原则,坚持惩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在综合考虑案件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的主观恶性、退赔可能性等因素后,加强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地向犯罪嫌疑人阐明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相关法律规定,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企业损失,为各涉案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20余万元。在某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先后多次趁深夜无人看管之际盗窃多家企业施工电缆线,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多次走访企业,精准认定盗窃数额,并邀请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律师共同参与,促使各方在法律框架内积极协商,化解矛盾和纠纷,督促积极退赃,最终犯罪嫌疑人退赔企业经济损失20余万元。
堵漏建制  打造企业发展“护身符”
      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不仅注重抓末端治“已病”,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就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漏洞、法律政策风险等,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针对涉企案件中发现的涉案企业在财务审批、人员监管、物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围绕完善财务管理、规范物资管理、加强职工法治道德教育等方面依法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4件,督促其健全机制、完善管理,为企业健康发展开出“治理良方”。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企业活力关乎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下一步,天祝县检察院将持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更优检察履职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用法治雨露浇灌营商沃土,以高质效办案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护航企业发展壮大、行稳致远。

终审:连林中

审核:孔大文

编审:高晓芳

供稿:天祝县人民检察院

天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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