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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检察日报》第3版刊登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立峰,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高纯的理论文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内容如下: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严格依法办案、强化监督。检察办案中,必须强化“严格依法”的法律素养,在深入调查充分掌握案件事实基础上,准确把握法律背后的基本价值,处理好法律规范和法律精神的关系、严格依法和法与时转的关系、法律规定和司法政策的关系,把法理情有机统一起来,做到法统情理、理涵情法、情融理法,坚决避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立场,聚焦重点业务、突出类案、异常数据、社会热点等深入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由类案归纳出犯罪规律与管理漏洞,通过调查研究向党委、人大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加强对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检察长、检察委员会、部门负责人发挥好审核把关作用,案件管理部门坚持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交叉评查,发现问题、促进整改。同时,深化检务公开,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政协委员监督及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防止因检察权行使不当引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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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李立峰、高 纯
编辑 | 赵海含
排版 | 周雅丽 审核 | 满 宁、张 博
主编 | 陈伦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