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李立峰、高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文摘   2024-12-10 09:58   重庆  

 提示点击上方"重庆检事儿"↑ 精彩随时关注







2024年12月10日,《检察日报》第3版刊登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立峰,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高纯的理论文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内容如下:




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高检党组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助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既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待,也是检察机关应当扛起的时代使命。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严格依法办案、强化监督。检察办案中,必须强化“严格依法”的法律素养,在深入调查充分掌握案件事实基础上,准确把握法律背后的基本价值,处理好法律规范和法律精神的关系、严格依法和法与时转的关系、法律规定和司法政策的关系,把法理情有机统一起来,做到法统情理、理涵情法、情融理法,坚决避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立场,聚焦重点业务、突出类案、异常数据、社会热点等深入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由类案归纳出犯罪规律与管理漏洞,通过调查研究向党委、人大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加强对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检察长、检察委员会、部门负责人发挥好审核把关作用,案件管理部门坚持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交叉评查,发现问题、促进整改。同时,深化检务公开,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政协委员监督及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防止因检察权行使不当引发的风险。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坚持源头治理、注重预防。检察机关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必须积极履职,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进平安建设、参与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基层检察机关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时,应当注重集思广益,多方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强化内部审核程序,完善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的相关程序,确保建议的专业性和高质量。检察建议发出后,要通过“回头看”的方式持续跟踪问效,积极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力量,促进建议内容落地落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释法说理贯穿于检察办案全过程,主动向诉讼参与人释法明理,努力把法理、情理、事理讲清楚,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着眼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针对不同地区、领域易发、多发问题和不同法治需求,结合所办案件,分层分类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把办案故事、典型案例、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坚持内挖潜力、外聚合力。基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治理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与其他主体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在检察机关内部,促进社会治理需要内部挖潜、齐心协力,发挥一体履职、融合履职的优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加强基层建设、数字赋能。检察工作的重心在基层,新时代“枫桥经验”主要运用于基层,高质效法律监督助力社会治理效果主要体现在基层。只有从队伍、政策、硬件等方面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基层检察院能够充分履行职能,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矛盾”的目标才有坚实的实践支撑。数字检察是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的重要方法手段。基层检察机关应当持续转变观念、更新理念,充分认识数字技术对提升工作质效的价值,主动拥抱“数字检察”,通过数字赋能强化法律监督。目前,可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等基层社会治理的重难点问题,积极研发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典型案件分析、案发规律梳理、数据归集共享等,深挖问题线索,精准识别、锁定、化解风险。


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点击“猜你喜欢”

↓↓↓

猜你喜欢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2025年经济工作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来源 | 检察日报、合川检察

文字 | 李立峰、高   纯

编辑 | 赵海含

排版 | 周雅丽                    审核 | 满   宁、张   博

主编 | 陈伦双

重庆检事儿
讲述检察新鲜事,传播法治好声音,检察资讯、检务公开、在线服务尽在掌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