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选点指引

健康   2024-08-15 19:46   广东  

我市参保人

可在参保地辖区内

选定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作为门诊主就医点


在门诊主就医点

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

可在市内选定一家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

作为门诊辅助就医点

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选定手续

当月办理,当月生效


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人门诊共济就医点新增变更确认表》。

注: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代办人身份证;亲属代办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仅能办理首次定点);

2.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可办理定点和变更);

3.定点医疗机构微信小程序(仅限选定定点医院作为辅助就医点的情况)。



同一自然年度内

参保人可申请变更一次

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

变更后当年无特殊情况不得再次变更


参保人确因工作地、居住地迁移等情形

需要变更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的

可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当月办理,次月生效



办理门诊选点变更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人门诊共济就医点新增变更确认表》。

注: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代办人身份证;亲属代办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途径: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






1.在微信上搜索进入“粤医保”小程序并实名登录



2.选择“我要办事”下“线上办理”中的“门诊选点登记”


3.点“新增选点”(注意:如已存在有效选点信息,将不会出现“新增选点”按键)


4.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所属区域,并选择拟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好后“提交”即选点成功。







素材来源:东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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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心以社区、家庭、居民为服务对象,主要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计生指导为一体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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