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凯原法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为确保发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基本条件
1.截至2024年11月27日,候选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满一年及以上且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各项材料齐全;
2.候选人需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群众基础良好,并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3.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有以下情况,原则上不予推荐:
■ 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GPA排名后20%
■ 2023-2024学年有一门及以上的必修课程未通过
■ 2023年9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若具备以下条件可酌情优先考虑为发展对象人选:
■ 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学生身份荣获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
■ 在国家级、国际级赛事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EI、ISTP、CSS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二、选拔名额
2024年秋季学期选拔发展对象18人。
三、选拔程序
(一)支部推荐&个人报名(2024年11月12日9:00前完成)
各学生党支部应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确认是否同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人选,并将推荐结果提交至权老师邮箱:
lwquan95@163.com
各学生党支部书记根据推荐结果做好选拔报名提醒、下发报名链接,符合选拔基本条件、入党意愿强烈、入党动机端正的同学自愿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二)笔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入笔试阶段,笔试拟定于2024年11月13日下午线下进行,届时会安排闵行、徐汇两个考场。
笔试主要考察《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考试类型为闭卷考核,考试题型包括选择、填空、论述,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时长为一小时。若考试期间发现作弊行为,即刻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身份、终止在校期间发展流程。
(三)面试考核
笔试成绩排名后20%的同学原则上不入围面试环节。面试考核暂定2024年11月14日下午线下进行,入围的候选人需进行2分钟自我陈述,可准备不超过4页的展示PPT,重点阐释现实表现情况:
■ 入党动机以及接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期间的认识和体会
■ 思想政治: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情况、参加支部活动情况等
■ 学习科研:基础学业情况、科研学术成果
■ 日常表现:班团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参与情况
(四)结果公示
汇总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序,排序前18名同学被初步确定为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于廖凯原法学楼一楼公示栏进行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
lwquan95@163.com
(五)党委备案
若公示期间无异议,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发展对象选拔名单上报学院党委进行备案。
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