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原法学院关于选送学生至
上海市二中院实习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与人民法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深度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实现协同育人,学院拟选送一批在校同学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实习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岗位
本次选送的法律实习助理主要安排在合作单位的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二、人员条件
1. 凯原法学院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 政治坚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
3. 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三、实习内容
在法官指导下协助办理下列审判事务:
1. 参与接待案件当事人,协助制作谈话笔录;
2. 解答有关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填写诉讼文书;
3. 旁听庭审,庭后与法官讨论案情,提出个人见解;
4. 查阅卷宗,在开庭前向法官提交预审报告;
5. 随同法官外出调查、进行现场勘验;
6. 根据主审法官的要求起草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司法文书,校对裁判文书;
7. 填发传票、出庭通知书等,协助书记员排期开庭;
8. 协助书记员办理案件流程管理、登记、卷宗装订、移交等相关事务;
9. 结合案例撰写案例分析、论文,开展调研活动等;
10. 完成带教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四、实习要求和支持
1. 实习时间:拟从2024年10月底至2025年4月(具体时间待确认,拟6个月);
2. 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及法院的日常考评和终期考评规定、日常工作纪律等;
3. 实习期间,实习单位会给予一定的餐费补贴和生活津贴。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填写下列报名问卷,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周五)下午5点。
六、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唐老师、姚同学
2. 联系地点:徐汇校区凯原法学楼101学生工作办公室
3. 联系电话:021-62934387
4. 联系邮箱:careercentre_law@163.com
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