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凯原小豸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21〕51 号)的要求,我校在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中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评选范围
预计毕业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外国籍研究生,不含非学位生。
02
评选人数
凯原法学院推荐名额共1名。
03
评选条件
1、能够按规定在2025年毕业(如未能在2025年毕业,将追回其获评的优秀毕业生证书);
2、在华表现优秀,对华态度友好,热爱中华文化;
3、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4、按时修完培养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成绩优秀,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成果显著;
5、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奖学金,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作出突出贡献(需提供证明材料);
6、积极参加各类校内外社会实践以及公益文体等活动,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7、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审核发现材料作假,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申请人处理。
04
评选程序
本院采用“申报制”和“评审制”的评选方式:
一、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以下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盖章,见附件1);
2、《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推荐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2);
3、成绩单(电子版,纸质版请至102教务办公室加盖学院公章);
4、《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成长成才故事”》(电子版,见附件3);
5、校级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电子版)
6、其他证明材料:
1)论文:
a)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
b)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接收函,需导师签字。
2)专利或其他获奖材料: 提交复印件,学院审核原件。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需有目录,按顺序放在一个PDF文件中),于11月29日(周五)17:00前发送至邮箱:
law_affairs@126.com
邮件名以“姓名-留学生优毕申请”形式命名。纸质版材料请于11月29日(周五)17:00前交至徐汇校区廖凯原法学楼101办公室助管处。
二、学院评审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成立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满足条件的申请人,综合对候选人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三、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院将推荐结果上报学校,留学生服务中心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候选人参加校级评审,答辩形式为不超过3分钟的PPT展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入选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05
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徐汇校区廖凯原法学楼101学生办公室
联系人:卫老师 汪同学
联系电话:021-62934387
邮箱:law_affairs@126.com
附件:
1、《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登记表》
2、《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推荐汇总表》
3、《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成长成才故事”》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提取码:lsaz,建议在校园网环境下打开)
凯原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