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凯原法学院推选典型参加
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
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一批在乡村振兴、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公益、校园文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典型,激励全校青年学生奋发有为,砥砺前行,校团委决定组织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凯原法学院推选典型参加评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周五)
评选对象
1. 参选人需为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 参选人年龄不限,可以个人或团体形式参评。
评选标准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品德端正,作风优良;
2. 参选人或参选团体需在乡村振兴、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公益、校园文化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3. 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候选人在校期间须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选拔程序
1. 自荐报名(即日起至11月8日):
自荐学生按照评选标准,积极自荐,学院团委将根据申报材料细致遴选。
2. 材料审核(11月中上旬):
活动组委会将依据评选标准组织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个人或团体可进入初评环节。
3. 初评(11月中旬):
组委会将组织大众评审与通讯评审,共选出不超过20名参选人或团体作为最终候选人进入终评环节。
4. 终评(12月上旬):
组委会将最终候选人资料交由评审团举行现场评审会,最终评选出10名个人或团体,获评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年度人物。
报名材料
(1)报名表。填写《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个人申请表》(参见附件1)或《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团队申请表》(参见附件2),包括200字以内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校级(含省校级)以上表彰。“院系推荐意见”栏可留空。
(2)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关键词、事迹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凯原法学院×××事迹材料”,相关示例参见附件3。
(3)事迹证明材料。同事迹相关的新闻报道、奖状证书、活动证明、任职证明等材料。
(4)照片。参选个人提交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参选团体提交集体合影照片1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个人和团体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3-5张,大小1M以上)。
请于11月8日24:00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姓名-年度人物申报材料”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law_tuanwei@163.com。
联系人:卫老师、余同学
电话:021-6293 4387
邮箱:law_tuanwei@163.com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或前往以下网址下载:
https://jbox.sjtu.edu.cn/l/d1FscJ
附件1: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个人申请表
附件2: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团队申请表
附件3: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事迹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