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门山街道一村民被批评教育!因为....

民生   2024-12-23 20:50   山东  


为进一步加大对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守护好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云门山街道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持续加大巡逻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焚烧秸秆现象,现对一起焚烧行为予以通报。

 12月21日,街道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西邢村村民刘某某违反有关规定焚烧杂草,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街道东关派出所迅速介入调查。经批评教育,刘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承诺不再焚烧秸秆杂草。

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下步,云门山街道将继续严格巡查监控,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希望广大居民朋友充分认识焚烧秸秆杂草的严重危害性,引以为戒,争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焚烧秸秆属于违法行为

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

2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①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②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③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 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3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①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②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ND

来源:云门山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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