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超员载客
在 “挤”和“顺便”的同时
安全隐患
也在悄悄潜伏
超员载客使车辆的实载质量增大,进而总质量增大,破坏了车辆设计、制造和使用的基础,对车辆的转向性、制动性和轮胎性能等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对超员车辆来说,载客越多,车辆重心位置改变越大,行驶中偏移、侧翻的概率也越大。
超员改变了制动力在各轴之间的合理分配,容易导致制动距离变长、制动时转向失效、车辆甩尾等方面的事故
超员使轮胎长期超负荷运行,胎内气压和温度均比较高,与地面附着性能下降,非常容易发生爆胎事故。
传动轴、车桥等部件长期超负荷运转,会发生突然断裂、抛出,进而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超员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比其他人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
质量越大,惯性越强,这是基本的物理常识。超员车辆因载重量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如果是严重超员,更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侧翻等意外。
超员还会加重事故严重程度。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因此,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超员乘客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潍坊公安交警提醒
切勿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出行 平安回家
来源:潍坊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