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官镇关于违规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
广大群众朋友们:
冬季是各类安全事故、偷挖盗采、违法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发时期,为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特制定本举报办法:
一、举报范围
1.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2.非法存储经营危化品(如汽油、柴油、液化气等)行为;
3.违规动火作业(包括电气焊、气割等)行为;
4.焚烧秸秆、垃圾行为;
5.农用车、面包车违规载人、超载行为;
6.闲散院落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7.企业安全生产隐患;
8.散乱污生产企业;
9.偷采盗采矿产资源(开山、挖矿等);
10.偷排偷放固废危废等涉污排放行为;
11.未经报备的违法建设
12.其他生态环境领域和安全生产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奖励制度
一经查实,根据举报事项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同一举报事项,以最先举报人为准,不重复奖励。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按同一举报进行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0536-3571011进行举报,需提供详细的举报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描述等,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与奖励发放。
四、保密措施
何官镇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何官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