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情况通告!

民生   2024-11-04 14:58   辽宁  

关于盈记永盛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存款案件有关情况的通告
2024年8月21日,按照省、市两级公安机关部署,大庆市公安局东安分局依法对盈记永盛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盈记永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开展全面查处,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警方提醒仍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盈记永盛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尽快到“盈记永盛”各公司属地公安机关报案(盈记永盛纬二路店-东安分局;盈记永盛西城分公司-龙南分局;盈记永盛龙凤分公司-东光分局;盈记永盛林甸分公司-林甸县局;盈记永盛大同分公司-大同分局),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投资期间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3、盈记永盛的宣传资料等复印件;4、投资期间投资银行账户开户以来交易明细、投资期间的交收款凭证;5、同本案有关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录像、电脑截图、手机聊天等证据材料)。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所属分局报案的,请及时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逾期未向所属分局报案的,将视为主动放弃相关追诉权利。
二、警方敦促“盈记永盛”从业人员主动向各公司属地公安机关报告在任职期间的工资、业绩奖金、代理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详细情况,并提供银行卡资金流水等证据材料。本案涉案的从业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并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加大力度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拒不配合调查、故意隐瞒、隐匿、转移、毁损涉案财物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
东安分局 李警官 18603678170
东安分局 孙警官 18603678806
大庆市公安局东安分局
2024年10月29日
来源:龙视新闻在线、大庆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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