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骗局出现!黑龙江已有商家中招!

民生   2024-11-19 15:09   辽宁  
近日,脚步匆匆的段女士来到肇源县个体工商户城关所服务站咨询,她接到了一个电话,感觉可能是遇到了诈骗。前两天,段女士接到一个自称市场监管人员打来的电话,说她的家庭农场营业执照“经营异常”要罚款500元,交了罚款后才能恢复正常。段女士当时很慌张,添加了对方的微信,跟对方商量能否少罚一些,对方同意减免100元,她就给对方转了400元。后来,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就向邻居打听有没有遇到这类情况,邻居说也遇到过这种情况,但是到个体工商户服务站咨询了说这是诈骗手段,不用理会。直到这时,段女士认为自己可能受骗了,便来到服务站咨询。
服务站工作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段女士家庭农场的营业执照确实未进行年报,被系统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帮助她补报了年报后,将其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恢复到正常经营状态。按照信用惩戒缓冲机制,推进柔性执法,段女士未按时年报,但在宽限期内,经请示,对其不进行罚款。服务站工作人员告诉段女士,涉及罚款的事项,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办理,不要轻易相信。为了帮助段女士追回损失的钱款,个体工商户城关所服务站首席服务员与所谓的“市场监管人员”联系,说明身份,询问缘由,经过几轮沟通,对方退还了段女士的400元钱,追回了损失,并将此线索通报给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向段女士详细讲解如何进行营业执照年报的事项,并提示以后要按时年报,避免出现经营异常,再遇到类似问题时,可以随时联系服务站,切勿盲目相信他人。段女士激动地说:“十分感谢服务站工作人员的热心帮助,没想到能够追回这笔钱。”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个体工商户城关所服务站,在业户监管微信群内发送官方公众号推送的典型案例,帮助辖区业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年报骗子”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第一种:不法分子向经营主体发送诈骗短信,以代替经营主体报送年度报告,诱导点击短信链接,登录不法分子制作的非法交易平台进行诈骗。
第二种:不法分子冒充市场监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经营主体,以未报送年度报告要处罚为由,诱导经营主体缴纳几百元不等的费用。
第三种:不法分子通过加微信聊天,诱导经营主体进行年报补报,收取虚假的手续费用。
第四种:不法分子通过年报公示诱骗经营主体进行“身份认证”获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年报”骗局并不难识破!大家请牢记:
1.年报申报和补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等信用修复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2.申报年报请认准市场监管部门唯一官方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3.任何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和短信验证码等信息的行为均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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