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李兴福、李军)被公开悬赏!
民生
2024-11-04 14:58
辽宁
悬赏公告本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李兴福、李军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二被执行人的财产下落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一、申请执行人郭丽与被执行人李兴福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金250万元,利息25万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等相关费用(自2019年至今已履行338.086709万元)。1.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悬赏金;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藏匿地点,并促使本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者,将支付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付的 1000元悬赏金。2.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债权、被执行人下落等。2.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奋斗路西集贤县人民法院。 1.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悬赏金。2.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债权、被执行人下落等。2.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奋斗路西集贤县人民法院。 1.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 两人以上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且符合条件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4.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来源: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