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合作机构遴选公告

楼市   2024-07-21 15:49   广东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合作机构遴选公告




各相关社会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根据《越秀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现就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关于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进入《2024年越秀区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名单》的机构参加。

  • 一、选条件

       报名机构必须是广州市越秀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服务资格项目中标单位,已在《2024年越秀区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名单》中的指定服务机构。

二、遴选原则

       1.公益自愿。第三方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属性,自主自愿承担社会责任,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家长需求、提升学生素质。第三方机构在校内提供的素质课程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越秀区少年宫同类型课程平均课时收费标准,且要明显低于非学科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类型课程收费标准,原则上同一机构在越秀区学校同类项目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严禁第三方机构利用校内课后服务植入商业广告,在学校进行商业宣传、商业营销。

       2.诚信守规。第三方机构应保证报送材料及自述内容的完整、真实、有效,在与学校合作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中诚实守信。中选的第三方机构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合同履约,保证学生安全和服务质量。经学校二次遴选后中选得第三方机构,须在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合同前向每间服务学校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待服务期满后方可退回。

         3.公开公正。学校组织对申报的第三方机构资质进行核查、评议、遴选,遴选公告和遴选结果向家长公示,接受监督。

三、资料提交要求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机构简介;

3. 符合本校特色的校内课后服务方案;

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封面需注明“参加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校内托管服务遴选文件”字样。

四、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247251700前(北京时间)截止。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北校区保安室(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58号 ,邮政编码:510055)。

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恕不接收(资料要密封,并登记递交时间)。

五、材料审核

       学校遴选小组,对报名的第三方机构材料开展审查。材料审查后按照公开、公平等原则选取入围机构。

六、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83803235

                  15913111163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

2024721



编辑初审 |  陈星卫

部门复审 |  吴伟嫦

终审签发 |  陈洁敏



越秀区中山三路小学
中山三路小学是越秀区第一批义务教育阶段特色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享有较高的声誉。学校是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特色学校、广州市少年军校示范校、广州市安全文明校园、广州市书香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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