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检察机关依法对苏晓清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政务   2024-09-13 17:30   江西  


日前,萍乡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苏晓清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苏晓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苏晓清利用担任萍乡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安源区检察院
责编: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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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公布

1

来信

将信访举报材料以信件的形式邮寄到检察机关。
来信请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观丰路99号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编:337000。


2

来访

到检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来访请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观丰路99号12309检察服务中心。


3

来电

拨打检察系统的举报电话或办公室电话反映问题。
电话举报请拨: 0799-12309、0799-677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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