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检察机关2024年1-9月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政务   2024-10-14 17:30   江西  


萍乡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地落细。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萍乡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2024年1-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28件。其中,市检察院记录报告48件,占比11.2%;基层检察院记录报告380件,占比88.8%。全市两级检察院无“零报告”单位。

下一步,萍乡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完善、做实“三个规定”把常态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举措,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有问必录”自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不断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持续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来源:检务督察部
责编:林楚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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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公布

1

来信

将信访举报材料以信件的形式邮寄到检察机关。
来信请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观丰路99号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编:337000。


2

来访

到检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来访请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观丰路99号12309检察服务中心。


3

来电

拨打检察系统的举报电话或办公室电话反映问题。
电话举报请拨: 0799-12309、0799-677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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