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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津财社〔2010〕46号”、“津人社局发〔2020〕6号”、“津人社局发〔2020〕8号”、“津人社办发〔2023〕67号”文件要求,经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失业管理科审核,现将2024年11月审核合格拟享受公益性公司中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和公安协勤社保补贴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27267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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