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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津人社局发〔2020〕6号”、“津人社局发〔2020〕8号”、“津人社办发〔2023〕67号”文件要求,经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失业管理科审核,现将2024年12月审核合格拟享受企业41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27267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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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津人社局发〔2020〕6号”、“津人社局发〔2020〕8号”、“津人社办发〔2023〕67号”文件要求,经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失业管理科审核,现将2024年12月审核合格拟享受企业41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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