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重庆:积极推进氢能源汽车等交通装备发展

政务   2024-10-14 16:46   北京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未来产业培育行动计划(2024—2027年)》,《计划》明确:聚焦国家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等重点方向,结合氢能核能及新型储能等6个高成长未来产业。

(1)氢能:研究光解水制氢、生物制氢等先进制氢技术,重点发展固态、深冷高压等氢储运设备,积极推进氢能源船舶、汽车、单车等交通装备发展。

(2)先进飞行装备:瞄准无人化、智能化方向,研发精准定位、感知避障、自主飞行、智能集群作业等核心技术,加快发展eVTOL(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飞行汽车、混合动力航空器、扑翼飞行器及航空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产品。

重庆市未来产业培育行动计划(2024—2027年)
为大力发展未来产业,着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中关于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的决策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现有产业跃升和前沿技术产业化落地为主线,构建创新引领、人才汇聚、市场推动、全链协同的未来产业培育发展新生态,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国家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支撑。
到2027年,全市未来产业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带动作用强的骨干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重点引育未来产业领军人才(团队)30个,突破30项前沿关键核心技术,形成50个标志性产品,打造30个典型应用场景,孵化培育未来产业领域百家高新技术企业、百家专精特新企业,打造8—10个特色鲜明的市级未来产业先导区,高水平建设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 

二、发展重点

聚焦国家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等重点方向,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优先发展空天信息、生物制造、前沿新材料、氢能核能及新型储能、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6个高成长未来产业,探索发展脑机接口及脑科学、光子与量子技术、沉浸技术等3个高潜力未来产业。跟踪全球前沿科技发展趋势,鼓励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前沿技术预研,力争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积蓄未来产业新动能。

(一)高成长未来产业

1﹒空天信息

(1)新型卫星。布局姿轨控制系统、电源系统、测控数传系统、卫星载荷等核心零部件产业,重点发展高通量通信卫星、高分辨率合成孔径雷达卫星、超低轨通遥一体卫星等系列产品。

(2)快速响应火箭。开展不同运载能力的火箭、智能快响集装箱发射平台、测控地面站的研制,研究多点快速调平、商业卫星发射控制等技术,增强关键部段生产能力。

(3)通导遥一体化。开展卫星通信、高精度导航定位、高分辨率遥感、卫星数据传输等技术研发,重点推进高分辨率遥感成像、在轨实时智能处理、星地—星间通信传输等功能融合发展。

(4)天地一体通信系统。重点研究星间协作传输、星地协同传输、星地资源共享等先进技术,研制新一代网络设备、用户终端设备等天地一体通信地面设备,形成谱系化的天地融合通信芯片产品体系。

(5)北斗应用。重点开展组合导航、快速高精度定位、多源异构计算、星基增强、星间链路等关键技术研究,发展GNSS(全球卫星导航系统)芯片、IMU(惯性测量单元)核心器件、组合导航及导航定位处理软件等产品,加强卫星互联网与北斗导航系统融合发展,壮大北斗全产业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教委、市科技局、重庆通信管理局等,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以下任务均需区县落实,不再列出)〕

2﹒生物制造

(6)合成生物。研发DNA/RNA底层关键技术,支持生物创制、定量合成、蛋白质与细胞设计、高通量筛选、生物育种等技术创新,发展基于合成生物技术的创新药、医美原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等产品。

(7)生物食品。推进菌种资源库建设,研发益生菌及发酵剂筛选、核心底盘菌种培育、发酵调控及产品纯化分离等技术,发展大宗发酵产品、益生菌食品、生物合成新食品原料和添加剂等产品。

(8)生物医药。强化重组抗体、靶向递送、人工组织器官构建等技术研发,发展抗体药物、重组蛋白药物、多肽药物和新一代疫苗等生物创新药,推动其在重大疾病和罕见病领域的临床应用。加强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在中药材基因编辑遗传改良、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利用、中药活性分子合成等方面的应用。

(9)生物能源。推动多种类生物质原料高效定向转化技术创新,发展生物质原料提纯、生物化学转化、催化合成及系统集成等技术。强化生物酶解提取、生物制备甲烷、生物制备先进液体燃料等技术研发,推动生物能源生产工艺及装备开发。

(10)生物材料、仿生材料和生物基材料。发展生物陶瓷、生物胶原膜等生物材料。发展仿生纤维、仿生金属、仿生塑料等仿生材料产品。发展生物基聚酯等生物化工产品。围绕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和小分子材料,发展化学合成改性、树脂化等技术。

(11)细胞和基因技术。开展细胞重编程、基因编辑、载体递送、类器官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快CAR-T细胞及干细胞治疗、非病毒载体基因治疗等基因和细胞治疗产品研发,推动关键原材料、重要设备耗材等产品研发与应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能源局等)

3﹒前沿新材料

(12)超材料。发展力学/声学/热学超材料、电磁波和空间电磁信息调制超材料、金属基/陶瓷基/碳基气凝胶材料等。加大超导材料基础研究力度,探索发展高温/常温超导材料。

(13)智能材料。推动结构调控、界面工程和表面修饰等智能材料制备工艺研发,发展具有感知环境变化、自主响应、协同控制等智能功能的液态金属材料、自修复材料等。

(14)新型能源材料。研发金属氢化物、配位氢化物等高效储氢材料,推动晶体硅/钙钛矿、钙钛矿/钙钛矿等高效叠层电池制备,探索发展固态电池、钠/镁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材料。

(15)新一代电子信息材料。研究氧化镓、氮化铝镓、合成锑化物等第四代半导体材料制备技术,探索发展先进晶体材料、AIE材料(聚集诱导发光材料)、电子陶瓷材料、碳基电子材料。

(16)微结构材料。研究微纳结构测量表征等技术,发展碳纳米管、量子点材料、二维碳材料、MOFs材料(金属有机框架材料)、高熵合金等微结构材料、难熔超硬金属/微纳3D增材制造材料,开发纳米金属处理技术及装备。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等)

4﹒氢能核能及新型储能

(17)氢能。研究光解水制氢、生物制氢等先进制氢技术,重点发展固态、深冷高压等氢储运设备,积极推进氢能源船舶、汽车、单车等交通装备发展。

(18)核能。开展一体化快堆等第四代先进核能技术研究,发展核级阀门、水泵等核电配套设备,探索可控核聚变发电应用。

(19)新型储能。开展全固态电池、钠/镁离子电池等新型储能电池研发应用,探索超级电容储能、飞轮储能等技术应用。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能源局等)

5﹒人工智能

(20)智算芯片。研发GPU(图形处理器)、F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ASIC(专用集成电路)等异构智算芯片,探索DSV(存算一体)、Chiplet(芯粒)、SDSoW(软件定义晶上系统)等创新架构。

(21)新一代AI模型。推动大模型多维并行训练优化、模型快速适配、模型异构推理部署等技术和工具研发,推进开源通用大模型、专用行业大模型、AI小模型等新一代AI模型开发,拓展大语言模型对语义空间信息的利用。

(22)具身智能机器人。开展不同领域机器人本体设计创新,研发无框力矩电机、空心杯电机、一体化关节、末端执行器等智能部件,发展机器人操作系统、仿真训练系统等中枢神经系统。

(23)新型算力。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和算力体系全面耦合、相互赋能,加强数据价值挖掘,加快存储核心技术和底层研发技术攻关,加强AI框架与算法等先进技术研发,推广“V2V视联网协议”等技术应用,构建以智能算力为主,新一代超算、云计算、区块链等多元协同的城市算力供给体系。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重庆通信管理局等)

6﹒低空经济

(24)通用航空。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与航空技术融合,升级无人机、旋翼机、轻型飞机等整机功能和性能,加大新一代动力系统、能源系统、网联通导、航电系统、飞控系统、任务载荷等领域技术研发和应用。培育通用航空应用市场,加快拓展农林作业、工业服务、应急救援、生态保护、物流配送、城市空中交通、低空消费等示范应用。

(25)先进飞行装备。瞄准无人化、智能化方向,研发精准定位、感知避障、自主飞行、智能集群作业等核心技术,加快发展eVTOL(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飞行汽车、混合动力航空器、扑翼飞行器及航空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产品。

(26)低空保障。重点推进空中交通管理服务、智能空机一体化管理系统、无人机地面控制系统、北斗地面定位系统、地面支持与保障设备等发展。推动建设一批智能化、集成型、多用途的通用航空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委军民融合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民航重庆监管局等)

(二)高潜力未来产业

1﹒脑机接口及脑科学

(27)类脑芯片。推动类脑芯片设计开发,探索发展神经形态芯片、异构融合芯片、脑仿真模拟芯片等,研发神经网络及计算框架、事件驱动型图像传感器等。

(28)类脑计算机。研发神经形态计算、神经行为感知、脉冲神经网络等技术,发展类脑计算机及类脑固态元器件、类脑组合型器件等部件。

(29)神经接口。研发脉冲网络模型与算法、大脑计算神经模型、闭环脑机接口、新型无创脑机接口等脑机融合关键技术,开发脑机接口设备、神经技术设备等产品。推动重大脑疾病诊治新靶点研究及相关技术产业化。

(30)人力增强技术。探索高精度生理信号传感、小型高效动力及传动、控制及反馈、非接触式交互、人体工学等技术,发展新型生物相容性材料、轻质高强度材料及动力外骨骼、智能假肢、纳米机器人等产品。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2﹒光子与量子技术

(31)光子技术。探索光学智能感知、光通信信号识别、光通信传输、光通信信号处理等光通信技术,研发激光存储、超分辨光存储、全息光存储等光存储器。

(32)量子技术。研究量子密钥分发、量子隐形传态、量子机密共享等量子通信技术,开发量子干涉仪、量子陀螺仪、量子磁力仪等量子测量设备,研发专用量子模拟机、量子计算工程机和原型机产品。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等)

3﹒沉浸技术

(33)下一代显示。发展激光显示、全息显示、量子点显示等产品,研发全景拼接、视场角、全息投影、光场显示等技术。

(34)感知交互。开展多模态感知、人体行为识别、自然语言生成、人机融合等技术攻关,拓展语义定制化、声音定制化、形象定制化等个性化定制服务。

(35)数字内容。推动物理引擎、实时高效渲染等技术研究,开发虚拟城市、虚拟社会、虚拟人、虚拟物等虚拟产品。

(36)第三代互联网。推动超大规模天线、智能合约、去中心化存储等技术研发,重点发展数字身份认证、链上数据分析等。

(37)可穿戴设备。加强低能耗芯片开发、无线通信、高级生物传感、智能纺织品、新一代AR/VR、人机交互、可穿戴健康检测等技术研发,发展头盔显示器、传感器、便携式和嵌入式智能设备等产品。

(38)6G。开展太赫兹通信、通信感知一体化、智能超表面、移动算力网络、无线人工智能、分布式自治网络、数据服务等关键技术攻关,聚焦6G智能终端、系统设备、通感算一体化网络等领域,探索推动6G技术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应用试点。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重庆通信管理局等)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前沿技术创新策源行动。围绕“416”科技创新布局和未来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梳理产业需求导向性问题,发布技术需求清单,实施纳米时栅技术等重大科技项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建创新综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建以高端人才团队为核心的未来产业领域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团队,以及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研究院、金凤实验室等新型研发机构加强未来产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对纳入市级科技创新重大研发项目和解决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对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点平台依法依规给予一定补贴。(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行动。制定发布前沿技术应用推广目录,明确重点前沿技术领域推广路径。高水平建设重庆市技术转移研究院,完善未来产业技术转移转化体系,打造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服务机构。依托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等创新资源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综合性中试平台和基地,加快建设通导遥融合通信技术创新中心、硅基光电子特色工艺平台等专业性中试验证和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未来产业知识产权培育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运营转化,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主导或参与未来产业标准制定。加强未来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对纳入市级以上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资金支持,对牵头制修订未来产业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奖励。(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优质企业主体培育行动。建立未来产业硬核科技企业精准挖掘机制,培育科技创新明星企业及高技术、高成长、高价值企业,完善未来产业“白名单”制度。举办前沿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等活动,挖掘和培育未来产业前沿创新项目,建设未来产业孵化平台和加速器,梯度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构建“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机制。支持未来产业企业做大做强主营业务,鼓励国有企业及大型企业剥离未来产业业务、组建独立法人企业,培育一批未来产业龙头企业、领军(链主)企业。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创新资源,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挥“产业大脑”作用,强化“四侧”贯通和“四链”融合,建立完善未来产业精准招商、精准培育、精准服务体系。(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行动。绘制未来产业布局地图,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加快未来产业布局。支持重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类高新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载体建设具有标识性的市级未来产业先导区,依托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等区域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推动创新资源向未来产业先导区集聚,鼓励未来产业先导区聚焦产业细分领域特色化发展,对发展成效较好的未来产业先导区依法依规给予要素支持。(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应用场景牵引行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设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早期试验场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未来产业前沿领域建设早期验证场景。支持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及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设开放综合性和行业类融合应用场景,重点围绕构建绿色高效的新型能源算力枢纽、“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北斗规模化应用、长江经济带“氢走廊”建设等打造典型应用场景,深化北斗和卫星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定期发布数字重庆、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等应用场景清单,建立典型场景案例数据库,对未来产业领域重点应用场景依法依规给予奖励。支持未来产业领域重点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发展,推动创新产品先试首用,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高端创新人才汇聚行动。深入实施“渝跃行动”和新重庆引才计划,聚焦未来产业领域动态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开展“百万人才兴重庆”引才活动,引育一批未来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加强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水平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支持高校建设未来技术学院,加强未来产业学科建设和专业优化,办好卓越工程师学院。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设立未来产业联合研究基地、合作实验室、软件人才“超级工厂”等,对创建未来产业领域的博士后工作站及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的博士后依法依规给予资助。完善人才评价及服务机制,营造鼓励原创、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依托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成立未来产业发展工作专班。聚焦优势产业、技术基础和前沿趋势,建立未来产业梯次培育机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对接,深化央地合作,积极争取未来产业相关领域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平台等落户重庆。加强市、区县联动,强化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区域协同布局和资源要素保障。
(二)推进科学治理。推动未来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建立市场准入、行业部门主管、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根据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点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内沙盒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完善容错机制,构建与创新相适应的长周期考核和管理机制。加强伦理规范研究,构建“鉴别—评估—防御—治理”一体化机制。
(三)建立投入增长机制。聚焦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分类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用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鼓励区县政府牵头组建细分领域未来产业基金,发展耐心资本,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推动未来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落地。强化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加大对未来产业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未来产业用地保障,推动数据开放和交易。
(四)加强监测评估。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未来产业统计体系。强化未来产业发展动态监测研究,定期发布产业报告,加强创新案例总结和经验推广。每季度发布区县未来产业招商榜单,将培育未来产业工作纳入区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激励重要评价内容。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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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National Big Data Alliance of New Energy Vehicles,以下简称“联盟”或“NDANEV”)由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平台、新能源汽车制造商、零部件供应商、互联网应用服务商、科研机构、相关社团组织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联合性、非盈利性社会组织。联盟秘书处所在地为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联盟定位为新能源汽车大数据共享的纽带和桥梁,致力于统筹整合、开发利用新能源汽车数据资源,建立大数据研发基金,切实推动新能源汽车大数据挖掘分析工作,为政府、企业、公众提供高品质数据服务。

咨询合作:010-68949920

发改环资〔2024〕10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生态环境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落实《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各项任务部署,充分发挥计量、标准作用,有效支撑我国碳排放双控和碳定价政策体系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系统推进、急用先行、开放协同的原则,围绕重点领域研制一批国家标准、采信一批团体标准、突破一批国际标准、启动一批标准化试点。2024年,发布70项碳核算、碳足迹、碳减排、能效能耗、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国家标准,基本实现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全覆盖。2025年,面向企业、项目、产品的三位一体碳排放核算和评价标准体系基本形成,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技术指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设100家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标准化试点。
  按照统筹发展、需求牵引、创新突破的原则,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碳计量体系,提升碳计量服务支撑水平。2025年底前,研制20项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开展25项关键计量技术研究,制定50项“双碳”领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关键领域碳计量技术取得重要突破,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碳计量能力基本具备,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和相关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稳步推进。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研制。加快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纺织、交通运输、建材、石化、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及制修订,制定温室气体审定核查、低碳评价等相关配套技术规范,支撑企业碳排放核算工作,有效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面向园区的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标准。
  (二)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国家标准,统一具体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原则、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等要求。加快研制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服务外贸出口新优势。开展电子电器、塑料、建材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研制。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研制碳标识相关国家标准。
  (三)加大项目碳减排标准供给。开展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余能利用、甲烷减排与利用等典型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标准研制工作。条件成熟时,推动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纳入国家标准体系,支撑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和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等应用场景。
  (四)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攻关。加快氢冶金、原料替代、热泵、光伏利用等关键碳减排技术标准研制,在降碳技术领域采信一批先进的团体标准。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碳清除技术标准,尽快出台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量化与核查、相关术语等通用标准。抓紧构建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地质封存全链条标准体系。
  (五)提高工业领域能耗标准要求。修订提高钢铁、炼油、燃煤发电机组、制浆造纸、工业烧碱、稀土冶炼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全面提升能效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修订完善能源计量、监测、审计等节能配套标准。
  (六)加快产品能效标准更新升级。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修订升级工业通用设备、制冷和供暖设备、办公设备、厨房电器、照明器具产品能效标准,扩大能效产品覆盖范围,加快研制电动汽车充电桩、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设备等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标准,将高压电机、服务器等产品纳入能效标识管理,研究出台数据中心能效标识实施细则。
  (七)加强重点产品和设备循环利用标准研制。制定汽车、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等回收拆解标准,研究制定农用机械零部件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开展退役光伏设备、风电设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研制,加大新能源产品设备的绿色设计标准供给,加快研制再生塑料、再生金属标准。按照《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通则》要求,研制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系列国家标准。
  (八)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修订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增加低碳指标,建立分级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绿证和绿色电力消费相关标准。在消费品基础上,制定钢管、建材、染料等工业品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修订卫生陶瓷、建筑陶瓷、纸和纸制品等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将技术领先、市场成熟度高的团体标准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
  (九)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面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碳监测的需要,布局建设一批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名录,持续做好碳相关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
  (十)加强“双碳”相关计量仪器研制和应用。加快高精度多组分气体快速分析探测仪、光谱仪等碳核算、碳监测相关计量仪器的研制。组织对国产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开展计量性能测试评价。
  (十一)加强计量对碳排放核算的支撑保障。制定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范,推动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优化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强化碳核算数据优先来源于计量器具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家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作用,鼓励企业利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建立能源和碳排放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按照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需求,探索建立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计量实测验证平台。
  (十二)开展共性关键碳计量技术研究。开展碳排放在线监测计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研究,持续开展基于激光雷达、区域和城市尺度反演等碳排放监测计量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烟气捕集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关键计量技术研究,为碳排放统计核算、碳排放在线监测、低碳技术研究等提供计量支撑。
  (十三)加强重点领域计量技术研究。推动加强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计量技术研究,开展碳排放直测方法与核算法的比对研究、天然气排放因子实测研究等,在火电领域研制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气体浓度校准装置,不断提升碳排放和碳监测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
  (十四)加强碳计量中心建设。推动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化国家碳计量中心顶层制度设计和建设任务推进。研究制定碳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指导计量技术机构和重点排放单位加强碳计量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碳计量能力水平。
  (十五)完善“双碳”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加强“双碳”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编制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规范、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煤化工生产企业碳计量器具配置与管理等计量技术规范。
  (十六)加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组织各地区对建筑建材、石化化工、能源、钢铁等传统行业以及数据中心、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帮助用能单位解决节能减排降碳计量难题,不断提升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和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双碳”有关协调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文件制定中强化相关计量、标准要求,推动各项政策要求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全国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委员会及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各有关部门结合分管领域加强协同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集中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贯培训。开展碳核算、碳减排相关计量、标准知识的宣贯培训,增强企业计量意识和能力水平,在企业形成学标准、用标准的氛围。推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设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岗位以及专门的计量、标准化人员。鼓励企业与相关高校、专业机构合作举办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标准方面的专业人才培训班。
  (三)开展先行先试。面向企业和园区开展碳排放管理标准化试点,鼓励企业建立碳排放标准管理体系,助力碳排放“算得出、算得准”,引导企业应用先进减排技术,推动碳排放“减得掉、减得下”,到2025年建设100家试点企业和园区。推动企业加强碳计量体系建设,强化碳计量要求,在山东、浙江等地组织200家以上企业开展碳计量审查试点。组织开展零碳园区计量试点和能源资源计量经验交流。
  (四)加大经费支持。各级财政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加大对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基础通用和急用先行标准的支持力度。统筹利用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碳监测关键计量技术研究、仪器设备研发和应用、计量技术规范制定等。
  (五)深化国际合作。持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计量、标准领域国际合作,充分发挥我国专家在国际计量和标准化组织中关键作用,不断提升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中的参与度和贡献度。持续开展国际标准适用性分析,在电动汽车、新型电力系统、生态碳汇等领域提出一批国际标准提案,加强新领域新技术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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