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邰城实验学校举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报告会

政务   2024-11-29 20:27   陕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报告会


为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11月29日上午,杨陵区邰城实验学校初中部在学校操场举行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报告会。

学校特别邀请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李台派出所刘硕警官为七、八、九年级学生做法制教育专题报告。报告会由杨陵区邰城实验学校初中部学生管理中心主任张欢主持。


报告中,刘硕警官凭借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结合初中生年龄特点及未来学业发展、就业等情况,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做了深刻的讲解。刘警官首先深刻阐述了未成年人知法、守法的重要意义。然后,他结合周边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为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敲响警钟,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冲动与无知带来的惨痛代价。

同时,刘警官结合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案例,告诫大家要明晰法律界限,筑牢守法根基,遵守校纪校规,谨慎对待网络社交,严守网络行为规范。最后,刘警官呼吁全体中学生要珍惜学生时代,好好学习,知法守法,做合格、文明的中学生,将来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的人。


报告会最后,学校初中部学生管理中心主任张欢作总结讲话。张主任希望全体同学要牢记所学法律知识,远离违法犯罪,并做好自我保护,要规范言行举止。在校内,要遵守校纪班规,尊敬老师,与同学和睦相处,不破坏公物,不拿用别人的物品,不毁坏别人的物品;在校外,要遵纪守法,洁身自好,不和有不良习气的人交往,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此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报告会进一步增强了我校中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其远离违法犯罪,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同时,为进一步创建平安校园做了良好的保障。


编辑:张亚群

初审:李朝辉  张欢  耿苏伟

终审:葛旭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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