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事工作者”设为星标,看完文章点“在看”再“点赞”,或者点右上角分转发给你的朋友,小编每天与你不见不散!
一、具体案例分享
张先生是一名在地方某政府部门工作的公务员,其妻子是一名现役军人。由于工作需要,张先生的妻子被调往另一个城市服役。面对长期的两地分居,张先生希望能够随军调动,以便更好地照顾家庭。在咨询了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后,张先生了解到随军随调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经过与原单位协商并获得同意,同时新单位也同意接收,并符合相关编制管理规定和人事政策,最终张先生成功实现了随军随调。
二、政策依据解读
公务员随军随调政策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相关条款的详细解读:
公务员交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明确包括调任、转任。因此,随军调动作为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转任或调任,是有法律依据的。
转任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这一条款为公务员随军调动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即调动必须符合新职位的资格条件,并且不能超出单位的编制限额和职数。
调任的规定
对于从非公务员身份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相当层次的职级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也有明确规定。这包括了调任人选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调任机关对调任人选的考察和审批程序。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公务员随军调动中可能涉及的调任情况。
3.操作流程:公务员随军随调需要遵循一定的操作流程,包括提出申请、与原单位和新单位协商、办理相关手续等。在操作过程中,需要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随军相关政策依据
1.《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明确指出,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由接收单位结合本单位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置。
2.《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军士的配偶可以随调随迁,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退役军人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
3.《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随军前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明确采取转任、交流等方式,结合实际安置到随军前同类单位相应岗位,以及其他单位适宜岗位的具体要求。
推 荐 阅 读
来源:人事工作者综合相关文件资料
转载请注明来源,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扫一扫关注我们,
获取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