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你真的精通了吗?

职场   2024-11-23 07:18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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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蕴含丰富密码,纸虽轻,责任重。为便于我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掌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相关知识,我们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基础知识等进行梳理,在此为大家推出干部人事档案知识总结分享,供大家学习参考。



整理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收集起来的材料,以个人为单位,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等,使之成为系统化和规范化的专门案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

整理的第一个环节是鉴别,也就是对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属于归档范围,是否符合归档要求。具体来说鉴别工作的内容包括归档材料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对经过鉴别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区别不同的情况,采取转出、退回、留存、销毁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一般来说,除了鉴别以外,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等。

第一步 分类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具体内容和分类标准由中央组织部确定,主要内容和分类包括:
第一类:履历类材料。
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这一类主要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入第一类。
第二类:自传和思想类材料。
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要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自传是个人撰写自己家世、身世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自述。自传材料的归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如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也应该归在第二类。
第三类:考核鉴定类材料。
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归入本类的材料,必须是经过组织研究认可正式形成的,手续完备,能正确、历史地反映干部实际情况,具有查考价值的鉴定、考核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
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组织人事部门记录的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情况和培训期间的主要表现材料、考核鉴定等一般归入档案第四类。
第五类: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
主要有政治历史情况审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及说明,证明,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等材料。
第六类:党、团类材料。
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退党、脱党,保留组织关系、恢复组织生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等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类材料。
主要有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材料。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统一规定在第七类。
第八类: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
主要有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干部有失诚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行为形成的记录,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等材料。
第九类: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
主要有工资待遇审批、参加社会保险,录用、聘用、招用、入伍、考察、任免、调配、军队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辞职、辞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遴选、选调、调任、职级晋升,职务、职级套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出国(境)审批,当选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群团组织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等会议代表(委员)及相关职务等材料。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主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工作调动介绍信,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证件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和体检表等材料。干部档案报送单、干部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也归入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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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材料的分类有关说明:

1、第四类、第九类材料的二级分类

第四类、第九类材料内容复杂、数量众多,为方便查找,还需要采用二级分类法,即对这两类中的材料,按照内容的不同再分别分为四小类。

根据《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第九类材料可以再分为:

(1)工资材料;

(2)任免材料;

(3)出国(境)材料;

(4)参加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其他材料。

第四类材料可以再分为:

(1)学历学位材料;

(2)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

(3)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

(4)培训材料等。

2、内容交叉的分类

(1)以自传为主的履历表或简历表归第二类。

(2)学生登记表、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第四类。

(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归第七类。

(4)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第九类。

(5)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第一类。

3、分类的原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选择适当的门类进行分类,总的原则就是根据材料的主要内容或用途分类,做到层次清晰,便于利用。

第二步 排序

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材料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排序的具体方法有两种:
1、按材料形成的时间排序
适用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第一、二、三、四、七、九、十类材料。第四类、第九类材料排序时,是在采用二级分类后的各小类中分别按时间排序(其中学历材料按整套排序,提拔干部形成的考察材料作为相应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附件)。
2、按材料的内容以及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排序
适用于第五、六、八类材料。其中,第五类、第八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一般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第六类材料,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
每个类别中的档案材料排序后,要用铅笔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并在其右下角逐页编写页码。
页码的编写方法为:
(1)凡有图文的页面,每面作为一页;
(2)有封面的材料从封面开始编写;
(3)空白纸和托裱用的衬纸不计页数;
(4)复印件和原件应视为一份材料,统一编写页数。

第三步 编目

编目的具体要求:
1.档案材料应按照排列顺序,逐份逐项进行编目,做到目录清楚,填写准确。书写目录要工整、准确、清楚、美观,使用规范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荧光笔、水彩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档案目录不能粘贴涂改。
2.每类目录之前应注明材料类号和类别名称。
3.“序号”填写材料类号和排列顺序号。序号栏的规范填写方法是:材料类号用汉字的“一”至“十”,二级类号用(一)至(四),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
4.“材料名称”根据材料题目填写。一般来说,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应另拟标题。材料的题目过长,可适当简化。凡原材料题目不符合实际内容的,须另行拟定题目。拟定或简化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或性质特点。
5.“材料形成时间”填写材料落款时间。有多个时间的材料,一般以最后的时间为准。复制的档案材料,采用原件的形成时间。时间填写要尽量详细、规范,有具体年月日的,必须填写齐全。如2021年8月1日,不能填为21年8月,或者2021年等。
6.“页数”填写材料的页数。按照编好的页数如实填写。
7.“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归档材料因为内容相关合并为一份材料的,要在备注栏中进行简要说明,如附有考察材料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制件等情况。
8.书写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特别是第三、四、九类等,由于后续的材料比较多,为了留出足够的空格,不能在同一页中再填写其它类别材料的条目。

第四步 技术加工

对纸张破损、幅面不规则,或字迹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材料,应进行技术加工。

1.对纸张破损或字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应采用复印、扫描、拍摄等方法进行复制。复制应保持材料原貌,不能任意扩大或缩小,不能对原件内容进行修改。复制后的材料应清晰,所用材料要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经久耐用。复制件应附在原件后,与原件作为一份。

2.幅面过大的档案材料应进行折叠或剪裁。折叠后的档案材料要保持平整,文字、照片不得损坏,便于展开阅读。剪裁时不得损坏档案材料上的文字、印章图形等内容。注意,从保护档案原貌,简化整理的目的出发,不要对档案材料进行过度裁剪。

3.幅面过小的材料应进行托裱(空白纸),档案材料一般应留够25毫米的装订边,装订边过窄或装订线内有文字的材料应加边。

4.档案材料上的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装订物应当拆除。

5.为方便档案利用和后续材料补充,每份档案材料在整理时必须保证各自独立,禁止将多份材料以缝纫、裱糊等形式粘连在一起。

第五步 装订

装订好的档案,档案目录置于卷首,卷内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档案材料应左边、下边对齐,在左侧打孔装订,做到结实、齐整、美观,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方便阅读。

如果左侧的空白不够,要托裱出装订边,注意不能压字。对于个别不规则的材料,要进行折叠。
干部人事档案如果太厚,应该分成两卷装订。分卷装订时,必须保证同一类材料分放在同一卷中。
干部档案卷夹材质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卷夹背脊应附边签,用于书写干部的姓名、籍贯、档案编号等。书写姓名不得使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


有关技术加工和装订的

工作要求

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297×210mm)。材料左边应留有25mm的装订边。

2.A4纸型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按照靠左下对齐的方式打3孔装订,中间孔距上、下孔(从孔中心算起)各83mm,下孔距材料底边47mm,孔中心距左边沿12mm,孔直径为5mm。
3.档案中原有小于A4纸型且已按照要求装订的档案材料,不需要重新打孔和裱糊。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转递单、报送单等一系列工作文件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
5.干部人事档案专用打孔机孔径为5mm,不符合标准的须进行调整或更换。其他专用设备也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置。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

工作要求

一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规定,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是不得私自涂改、圈划、污损、撤换、抽取、增添或伪造档案材料。
三是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整理中因审核剔出的档案材料,须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四是在整理中,要加强对档案材料的管理,防止材料丢失或泄露材料内容。
五是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要求,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必须在接收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归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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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

★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要求

★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技术规范

来源:人事工作者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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