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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会委员数量设置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一设置并非随意而为,而是基于党内规定与实际工作需要的综合考虑。
大家可以发现,支委会委员数量设置为奇数,在多数情况下是更为合理和有利于工作开展的。
一、党内规定与指导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这一规定为支委会委员数量的设置提供了基本的指导原则。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虽然条例并未直接规定委员数量必须为奇数,但从实际操作和党内决策机制来看,奇数设置更为有利。
二、奇数设置的优点
1 . 避免平票情况:
支委会在决定重大问题时,需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如果委员数量为偶数,在表决时有可能出现票数相等的情况,导致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而奇数设置则能有效避免这一问题,确保决策过程的顺利进行。
2 . 促进决策效率:
奇数设置有利于在表决时快速形成多数意见,减少因票数相等而导致的长时间讨论和反复表决。
这不仅能够提高支委会的决策效率,还能确保党支部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 符合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内民主集中制要求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奇数设置有助于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通过表决形成统一的决策意见,体现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
三、偶数设置的特殊情况
虽然奇数设置在多数情况下更为合理,但也不能一概而论。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支委会委员数量可能需要设置为偶数。
例如,当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少,且符合条件的委员候选人恰好为偶数时;或者因工作需要,需要增加特定职能的委员而导致委员总数变为偶数等。
在这些情况下,支委会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保委员数量的设置既符合党内规定,又能有效促进党支部工作的开展。
注意事项:
1. 严格把握委员数量:
支委会委员数量不宜过多或过少。过多可能导致决策过程复杂、效率低下;过少则可能无法充分代表党员意志、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 注重委员素质与能力:
委员的素质和能力是支委会工作成效的关键因素。在设置委员时应当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党员担任委员职务。加强委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其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来源:人事工作者/党建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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