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全省宣传贯彻《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为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提供精神动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座谈会在杭州召开。会议旨在进一步部署《决定》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决定》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为弘扬“三个精神”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刘忻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章根明介绍《决定》出台过程及相关内容。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吕志良主持会议。
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浙江广电集团相关负责人及省委宣传部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决定》具有鲜明的浙江特色和辨识度。”“《决定》的出台为全国各地弘扬‘三个精神’提供了重要参考。”“作为企业代表,我呼吁并带头在企业中坚决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会上,专家学者、劳模工匠、企业职工、法律工作者以及各级总工会等社会各界有关代表,都围绕《决定》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在畅所欲言中进一步凝聚了思想共识。
摄影: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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